[北美][F1 ][OPT ] 持offer letter 90 天後再入境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pale)時間11年前 (2015/04/29 09:31), 編輯推噓2(2017)
留言19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前輩好 我知道這是常問的問題, 但基於我狀況還是想問問板上的意見 我本人的opt 2015 年 2/25生效, 我知道90天沒工作就會先到期了 所以deadline就是2015年 5/26 我的問題是: 倘若我拿到offer letter 回來的時間是6月這樣可以嗎? (工作的start date也是6月) 而這從2/25~5/25期間我也的確是unemployeed 主要是私人因素拿到offer想回台灣一趟, 需要一些時間, 但怕回不來. 如果不行想問有何種解決辦法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1.167.126.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30271093.A.2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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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叫到期;失業滿90天就身份失效,不再是合法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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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解法就是先在別的地方工作或當義工(要相關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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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要在全美國找到有人願意雇用免費義工,應該不算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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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先當義工把這個deadline 往後推延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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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只管失業天數計算,當你失業天數累積到90天OPT就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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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自然也不可能在藉由持 F-1簽證入境取得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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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方式是請公司把起聘時間改早,但你一樣六月去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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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憑offer letter向學校登記就業(相當於在開工前先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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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在公司),這對公司也有好處,至少他們不必再重新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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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在入境的時候海關會看移民局失業天數統計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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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我是否合法囉? 因為我知道這是要跟學校的國際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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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處回報OPT的工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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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問一下如果起聘時間改早, 那我還是不能在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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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入境吧?或著這就像我已起聘, 但單純請假晚點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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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呢? sorry 問題有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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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回報移民局只看開工日期,所以你必須請公司人事部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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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把開工日期改早,但實際上工日期仍然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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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掛名不領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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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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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G3Hr9l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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