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ESTA] 更改目的地&美國聯絡人 停留80天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強者我同學)時間10年前 (2015/07/02 20:35),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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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今年要去美國唸書 我媽會跟去約80天 中間她打算自己去紐約玩 5月的時候我媽因為突然有點事需要去加州 因此我幫她申請免簽 後來事情排除因此沒有去 免簽就沒有使用到 請問: 1 當初因為打算前往加州 因此美國聯絡人和在美地址都是填加州友人 但現在我要去東岸唸書 免簽系統只能更改在美地址 美國聯絡人仍然保持當初的加州友人 這樣是否需要重新申請 將在美地址及連絡人改為東岸? 2 我媽預計7月底出發 10月初回台 停留約80天 請問這樣的天數是否有點危險? 感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0.248.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35840548.A.5A4.html

07/02 23:16, , 1F
1. 沒差 但應備好 "此行" 的聯絡人/居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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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初次入境 問題不大 可詳列行程備查 多半用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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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只是想知道你來美國是怎麼回事;歪果人來台灣也要填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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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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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bJ0aMa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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