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ESTA] 緊急聯絡人跟在美地址資料不齊全
前幾天申請ESTA時,不知道自己哪個腦袋不正常,想說非必須資料留少一點...
緊急連絡人這欄只填寫了緊急連絡人的名字,電話EMAIL填0填unknown
這樣只有名字,請問有可能被海關質疑嗎?
因為不知道email跟電話應該不太會被當成聯絡人,怕被認為有欺騙
第二是在美聯絡人姓名填了unknown,但留下住宿的飯店地址
填完就送出,也付款通過許可了,但是在網上看到不少被拒簽的經驗文覺得被驚嚇
怕資料不齊全怪怪的
有搜尋版上文章,但好像沒人問過緊急連絡人這塊
請問會因為這兩個欄位需要重新申請嗎?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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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3/17 22:1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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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cassine大大
※ 編輯: viaso (49.216.113.26), 03/19/2017 16: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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