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B1/2] 請教B1/2簽證是否需離境再申辦?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fighing)時間8年前 (2017/05/01 15:18), 8年前編輯推噓1(1015)
留言1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教各位大大:在下近期在連絡二家美國的機構(UCSF, UPMC)預計2018年進行各3個月的o bserver program,總共為期6個月。由於二家機構都只願意發B1簽証,同時第一個到的UC SF可能是覺得麻煩表示不願意和UPMC一起合作申請簽證,所以我們可能會是拿到兩個不同 的B1。所以想請問: 1. 如果是拿兩個B1,是不是中間需要離境再拿第二個B1重新入境? 2. 如果需要離境,那第二個B1是不是可以一起於出國前在台灣辦理,然後中間離境只是 一個程序而已?還是說一定得要離境(回台灣or去臨近國家如加拿大)去辦理第二個B1? 3. 因為兩個機構之間需要搬家等緩衝時間,印象中第一個機構UCSF發的B1是不是可以請 美國海關or移民署給予4個月左右的停留時間? 4.此行還會帶老婆and 6個月左右的小朋友一起去,dependent的簽證會不會有其他要求? 感謝各位前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77.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93623128.A.72B.html ※ 編輯: Leechengchi (1.162.77.183), 05/01/2017 15:23:53

05/01 16:05, , 1F
B1不是由機構發的,而是你自己去辦的;沒有"願意發B1"這回事
05/01 16:05, 1F

05/01 16:06, , 2F
B1也和學校無關,沒有所謂兩個B1、一起合作等等的概念
05/01 16:06, 2F

05/01 16:06, , 3F
台灣人的B1/B2簽,是五年多次,每次最多6個月,總之你搞錯
05/01 16:06, 3F

05/01 16:07, , 4F
由於B1和機構無關,AIT也不可能發出2個B,所以你問錯問題
05/01 16:07, 4F

05/01 16:08, , 5F
B簽證也沒有眷屬簽證;你可能和J1完全搞混了
05/01 16:08, 5F

05/01 16:08, , 6F
J1搞成B1了?
05/01 16:08, 6F

05/01 18:00, , 7F
謝謝各位回答,會去搞清楚
05/01 18:00, 7F

05/01 22:10, , 8F
請問cchris大:如果是B1簽證,6個月過後有寬限期嗎?
05/01 22:10, 8F

05/01 22:10, , 9F
還是說時間到了就得出境?感謝~
05/01 22:10, 9F

05/02 00:31, , 10F
沒有,但可花370申請i539延長
05/02 00:31, 10F

05/02 00:31, , 11F
這些爬文都有
05/02 00:31, 11F

05/02 08:51, , 12F
看起來是去醫院短期見習三個月,大多數不會Sponsor J1
05/02 08:51, 12F

05/02 08:52, , 13F
你必須自行申請觀光/商務簽證,也就是你說的B1/B2 visa
05/02 08:52, 13F

05/02 08:53, , 14F
如果時間只有三個月,可以直接使用ESTA免簽證
05/02 08:53, 14F

05/02 08:54, , 15F
如果要停留六個月,唯有申請B1/B2,但有被拒絕的風險。
05/02 08:54, 15F

05/02 13:30, , 16F
感謝cchris & sigbird大
05/02 13:30, 16F
文章代碼(AID): #1P1k5OSh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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