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F1 ] 新的I-20 重新辦理簽證與否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呼!)時間4年前 (2020/02/14 22:24), 4年前編輯推噓20(200127)
留言147則, 8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借朋友帳號Po文] 各位版友大家好,我的情況有點複雜,希望版友能提供一點建議 我是美國PhD C校 (top 5) 留學生持F-1 ,因為和R校的教授研究上合作, 所以拿了R校的研究經費。當初因為一些行政疏失與自己沒留意, 那筆研究經費實際上應被歸為正式的employment 薪水, 而我卻沒申請OPT or CPT , (R 校的行政人員以為我是R 校學生所以 沒跟我要工作證,而我以為因為也是學校機構所以不 需要工作證 ) 當我發現這個研究經費這樣領有問題之後(大約隔個一年), 我主動告知C校Internatinal office (現在想想自己真的 夠蠢,把自己往死裡打) 然後C校 Internatinal office 取消了我的I-20 學校上報 USCIS的內容為: I-20 termination reason : unauthorized employment 其他沒有多餘的remark I-20 termination 的隔天晚上我就離開美國 我目前已經回台幾個月, 之前因為要處理我funding 的問題 C校 和R 校 又拖了一段時間 因為我是做計算科學,所以可以遠端工作+SKYPE ,目前正常註冊在學 已經不需要修課,現在選的課就是老闆的專題研究(學分上沒有任何問題) C校 最近會發給我新的I-20 (with "New" SEVIS number) 我舊的F-1 還沒過期(2021 6月到期) , 我預計 2022 或 2023 年畢業 目前在考慮 (1)新的SEVIS I-20+ Old visa 直接入境, 或者 (2)用新的 SEVIS I-20 申請 新的 F-1 visa 之後再入境 事實上我之前有諮詢過其他的美國律師,但他們有兩派意見(即上面兩個選項) 但他們比較不了解AIT 的情況,想問問看板上有經驗的前輩 "unauthorized employment" 是一個很糟糕的記錄, 不管是 AIT 或者 入境海關都有很高的風險, 但是C校 研究生辦公室的院長和我的指導教授都有幫我寫supportive letters , 強調我是個認真的學生,有發了paper 也通過PhD candidacy exam 學費+ Stipend 也都沒有問題 只是我不確定supportive letters效果多大 諮詢過的美國律師告訴我,如果用新的F-1 + 新的I-20 直接入境 不會有任何問題 如果持舊的F-1 + 新的I-20 入境,會被叫到小房間,但不確定遣返的機率是多大 有幾個考量點: (1)我的舊簽證明年到期,如果不辦簽證大概畢業前都不能回台或者 去美國以外的地方開會。 但是又怕AIT 拒簽 (我聽說拒簽會把舊的簽證也取消掉 )或者 進入 AP 程序 不曉得要等多久 (我在台灣已經待了3個月,很想趕快回去,家當都在美國,也想面對面跟教授討論研究) (2)畢業之後有很大的機率會繼續做Postdoc, 到時候如果申請J1 還是不得不去AIT, 我想利用這次有教授、院長的supportive letters 把這件事澄清 (洗白?) 不然"unauthorized employment" 這個紀錄怎麼看都很可疑 想請教版上的前輩,我目前的情況再闖一次AIT 辦新的F-1 或直接用舊的F-1 入境哪個方案比較妥當 先謝謝各位! ----------------------------------------------- [2020/3/7] 這篇不久之後大概就沉下去了,不過我想還是更新一下,供其他人參考,當然這種事 還是不要讓它發生是最好 後來決定重新申請F-1 簽證,關於DS-160 的其中一題: Have you ever been unlawfully present, overstayed the amount of time granted by an immigration official or otherwise violated the terms of a U.S. visa? 基於"violated the terms of a U.S. visa" ,我最後選擇YES, 但是在下方解釋了原因 後來2月底去AIT面試,同時準備了C校 & R校 兩位教授的supportive letteer 不過後來沒有用上,也沒有請移民律師協助簽證面試。 面試當天面試官一開始問我是不是去念PhD 然後什麼研究領域 之後,面試官盯著電腦看了一段時間,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看到我的DS-160 上面的解釋,或者其他資訊。 最後他也沒再多問其他問題,就直接approve 簽證, 沒有AP,隔天中午快遞就送到了。 我幾天前入境的時候,CBP 的人有問我為什麼SEVIS會更動然後為什麼重新申請簽證, 我只跟他說C校 取消我舊的SEVIS number 然後發新的給我,但我沒多說理由, 也不曉得他在電腦上看到什麼,總之後來是放我順利入境了。 大概就是這樣,短期之內我大概也不會再出境 總體來說算是運氣很好,沒有被刁難,希望這件事就這樣平安落幕。 也謝謝版主與其他前輩提供的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1.215.248.95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581690247.A.A52.html ※ 編輯: TSUJIMOTO (131.215.248.95 美國), 02/14/2020 22:32:21

02/14 22:35, 4年前 , 1F
聽起來很糟 不過 發現錯誤以後立即告知 這本身並不是問題
02/14 22:35, 1F

02/14 22:36, 4年前 , 2F
你一開始出包以後 早不處理越晚爆會越大包
02/14 22:36, 2F

02/14 22:37, 4年前 , 3F
Sevis不同等於沒簽證
02/14 22:37, 3F

02/14 22:38, 4年前 , 4F
“一些行政疏失與自己沒留意” 全部都是你自己的錯耶
02/14 22:38, 4F

02/14 22:39, 4年前 , 5F
不過現在這樣我也不知道怎麼辦 感覺唯一能做的是找很厲害的
02/14 22:39, 5F

02/14 22:39, 4年前 , 6F
移民律師 然後原po之前說向律師諮詢 是有付錢的還是沒有?
02/14 22:39, 6F

02/14 22:41, 4年前 , 7F
隔了一年才發現,你有報稅嗎?報稅時肯定會發現的
02/14 22:41, 7F

02/14 22:42, 4年前 , 8F
你沒合法身分,在出境後又繼續遠端工作?
02/14 22:42, 8F

02/14 22:44, 4年前 , 9F
你這樣一直找死,不知道USCIS白眼是不是翻到後腦勺了
02/14 22:44, 9F

02/14 22:46, 4年前 , 10F
我不確定這是幾年ban,可能要問其他高人
02/14 22:46, 10F

02/14 22:48, 4年前 , 11F
我覺得樓上想得多了一點 當事人sevis被關掉以後隔天離境
02/14 22:48, 11F

02/14 22:49, 4年前 , 12F
我沒說清楚,我發現有問題後馬上中止R校的合約
02/14 22:49, 12F

02/14 22:49, 4年前 , 13F
停損點就在那了 之後USCIS才懶得理
02/14 22:49, 13F

02/14 22:49, 4年前 , 14F
然後真要說疏失 發錢的學校確實有很大的疏失
02/14 22:49, 14F

02/14 22:50, 4年前 , 15F
我只是想說,目前研究正常,但是已經沒有R校工作合約了
02/14 22:50, 15F

02/14 22:50, 4年前 , 16F
註冊的學校則沒有任何錯 或許嚴格了一點
02/14 22:50, 16F

02/14 22:51, 4年前 , 17F
直接打黑工 直接被聯邦當場抓死 然後打兩下手心(並沒有)
02/14 22:51, 17F

02/14 22:51, 4年前 , 18F
然後繼續唸完的例子也一直都有
02/14 22:51, 18F

02/14 22:52, 4年前 , 19F
但這些現在都跟原po無關了 原po現在就是I-20被撤銷
02/14 22:52, 19F

02/14 22:53, 4年前 , 20F
被留下很不好的紀錄 說實話 狀況就是很糟 很難搞
02/14 22:53, 20F

02/14 22:53, 4年前 , 21F
要不就 花大錢找厲害律師拚拚看
02/14 22:53, 21F

02/14 22:54, 4年前 , 22F
要不就 面對現實 做好準備拿碩士學位走人
02/14 22:54, 22F

02/14 22:54, 4年前 , 23F
家當甚麼都可以遠端委託他人處理
02/14 22:54, 23F

02/14 22:59, 4年前 , 24F
你不知道USCIS從哪一天開始計算UP呀,是自由心證的
02/14 22:59, 24F

02/14 23:03, 4年前 , 25F
從他開始在R校上班的那天起,他就已經違反F1規定了
02/14 23:03, 25F

02/15 02:39, 4年前 , 26F
以舊visa搭新i20 reentry 但會進secondary inspection
02/15 02:39, 26F

02/15 06:03, 4年前 , 27F
覺得兩條路都差不多。假設AIT願意相信你不是故意打黑工而
02/15 06:03, 27F

02/15 06:04, 4年前 , 28F
是R校行政疏失有可能AP後發簽證給你,然後在你檔案上註記
02/15 06:04, 28F

02/15 06:08, 4年前 , 29F
替你洗白,但也可能拒簽
02/15 06:08, 29F

02/15 06:09, 4年前 , 30F
如果選擇新的I-20加上舊簽證,因為有遣返風險,台灣的航
02/15 06:09, 30F

02/15 06:10, 4年前 , 31F
空公司可能不讓你登機,你必須飛加拿大然後嘗試陸路入境
02/15 06:10, 31F

02/15 06:10, 4年前 , 32F
又或是用ESTA先擋住上飛機,落地後再嘗試。運氣好CBP放你
02/15 06:10, 32F

02/15 06:11, 4年前 , 33F
進去,但這個紀錄不會消掉;運氣不好多一條遣返,更糟糕
02/15 06:11, 33F

02/15 06:35, 4年前 , 34F
出境超過5個月就無法reentry 因舊visa自動失效
02/15 06:35, 34F

02/15 09:00, 4年前 , 35F
F1不會計算UP;該規定被停止實施;其實原po如果還想回美國,
02/15 09:00, 35F

02/15 09:00, 4年前 , 36F
不該匆忙離境,應該在境內處理/收尾,甚至申請reinstatement
02/15 09:00, 36F

02/15 10:00, 4年前 , 37F
當初先離境是移民律師與學校的建議
02/15 10:00, 37F

02/15 10:02, 4年前 , 38F
加拿大陸地登入有律師提過,不過這是一次性的解法
02/15 10:02, 38F

02/15 10:04, 4年前 , 39F
之後還想待在美國工作,不太可能都不離境
02/15 10:04, 39F
還有 69 則推文
02/17 12:15, 4年前 , 109F
但也不太可能全部推給學校 當事人自己的鍋很難甩
02/17 12:15, 109F

02/17 12:16, 4年前 , 110F
我看不出來當事人有甚麼籌碼要發錢學校的行政人員全耽下來
02/17 12:16, 110F

02/17 12:17, 4年前 , 111F
註冊校更不用講了 看他當初的處理方式就知道甩鍋甩得比誰
02/17 12:17, 111F

02/17 12:18, 4年前 , 112F
都更急 雖然實際上也真的很難說他們有甚麼錯
02/17 12:18, 112F

02/17 12:18, 4年前 , 113F
但就是這種 沒有責任也要先切割責任 的態度讓我覺得
02/17 12:18, 113F

02/17 12:19, 4年前 , 114F
當事人也不可能要它們耽任何責任 所以說到最後 自己的部分
02/17 12:19, 114F

02/17 12:19, 4年前 , 115F
責任 就是要耽 而這部分責任已經很可能讓你多年無法入境
02/17 12:19, 115F

02/18 14:31, 4年前 , 116F
不曉得這篇文章還有沒有人會回
02/18 14:31, 116F

02/18 14:32, 4年前 , 117F
Have you ever been unlawfully present,
02/18 14:32, 117F

02/18 14:32, 4年前 , 118F
overstayed the amount of time granted by an
02/18 14:32, 118F

02/18 14:32, 4年前 , 119F
immigration official
02/18 14:32, 119F

02/18 14:33, 4年前 , 120F
or otherwise violated the terms of a U.S. visa?
02/18 14:33, 120F

02/18 14:33, 4年前 , 121F
DS160 這個問題到底應該回答YES or NO ?
02/18 14:33, 121F

02/18 14:38, 4年前 , 122F
填YES 它有地方讓你key in 解釋
02/18 14:38, 122F

02/19 01:51, 4年前 , 123F
根據上面 cchris 目前F-1變UP的規定已經停止適用,不過你
02/19 01:51, 123F

02/19 01:51, 4年前 , 124F
的狀況是F-1一被中止就離境,所以也沒有UP的可能
02/19 01:51, 124F

02/19 01:52, 4年前 , 125F
放心填No應無問題,反正你主要要面對的不是這題
02/19 01:52, 125F

02/19 03:52, 4年前 , 126F
當事人沒有UP, 但 "violated the terms of a U.S. visa"
02/19 03:52, 126F

02/19 03:52, 4年前 , 127F
有點難說 雖然整體而言我也同意 應開可以答 No
02/19 03:52, 127F

02/19 10:13, 4年前 , 128F
的確沒有UP,但是violated是非常廣的,違法工作符合該定義
02/19 10:13, 128F

02/19 10:14, 4年前 , 129F
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7-part-b-chapter-6
02/19 10:14, 129F

02/19 12:55, 4年前 , 130F
我的想法是選擇承認的話AIT大概就直接拒絕了,要否認plea
02/19 12:55, 130F

02/19 12:55, 4年前 , 131F
not guilty然後解釋疏失跟誤會,才有機會翻案
02/19 12:55, 131F

02/19 12:57, 4年前 , 132F
當然你要選Yes然後跟他解釋也是可以,up to you
02/19 12:57, 132F

02/19 13:18, 4年前 , 133F
有沒有問過C學校國際處的意見?
02/19 13:18, 133F

02/19 22:50, 4年前 , 134F
我的確是因為boblu & cchris 提到的那一點才會猶豫
02/19 22:50, 134F

02/19 22:53, 4年前 , 135F
謝謝前輩提供意見與建議
02/19 22:53, 135F

02/20 03:38, 4年前 , 136F
我的理解是現在的認定應該是 觸犯移民法規的判定要經過
02/20 03:38, 136F

02/20 22:03, 4年前 , 137F
經過甚麼?
02/20 22:03, 137F

02/20 23:34, 4年前 , 138F
疑第二行字沒有送出去 要經過due process
02/20 23:34, 138F

02/20 23:35, 4年前 , 139F
認定你有 才叫有 不能光靠行政部門自己翻書解讀
02/20 23:35, 139F

02/20 23:39, 4年前 , 140F
所以我認為上面那問題你填no 反正到現場都得解釋 尚稱妥當
02/20 23:39, 140F

02/20 23:39, 4年前 , 141F
不過其實怎麼填都不是很重要 你到現場都得解釋
02/20 23:39, 141F

02/20 23:40, 4年前 , 142F
還好AIT相對來說已經是比較會好好聽人講話的單位了
02/20 23:40, 142F

02/21 00:31, 4年前 , 143F
Ok,了解,感謝您的補充說明
02/21 00:31, 143F

02/28 14:01, 4年前 , 144F
更新一下: 昨天AIT面試,今天順利拿到新的F-1簽證
02/28 14:01, 144F

02/28 14:03, 4年前 , 145F
等順利入境美國後再Po完整資訊,可供其他後輩參考
02/28 14:03, 145F

02/29 03:22, 4年前 , 146F
恭喜
02/29 03:22, 146F

03/05 10:15, 4年前 , 147F
恭喜
03/05 10:15, 147F
※ 編輯: TSUJIMOTO (131.215.220.165 美國), 03/07/2020 22:01:46
文章代碼(AID): #1UHgs7fI (VISA)
文章代碼(AID): #1UHgs7fI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