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關於person paying for your trip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波士尼亞Kobe)時間3年前 (2021/05/27 15:43), 編輯推噓1(107)
留言8則, 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因為近期要去面試 看到前一篇文原po的狀況 所以我也想請教一下 (擔心綁架標題 故發一篇新的文章來問) 在DS160填 Person paying for your trip 我的狀況是一部分是自己的存款 一部分是父母支付 那這一欄是要填SELF 還是OTHER PERSON呢? (財力證明是開我自己的戶頭 我的家人把錢匯到我的戶頭)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24.1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622130209.A.1DB.html

05/27 23:49, 3年前 , 1F
都不重要,寫self或是others都可以,反正學校已經確認過
05/27 23:49, 1F

05/27 23:49, 3年前 , 2F
有錢,才會發I-20
05/27 23:49, 2F

05/27 23:50, 3年前 , 3F
抱歉推錯,你沒有講你申請什麼簽證,不好判斷
05/27 23:50, 3F

05/27 23:51, 3年前 , 4F
謝謝C大 我是f1~
05/27 23:51, 4F

05/27 23:56, 3年前 , 5F
那我的回答可以參考,你的資金學校已經驗過了,因此AIT
05/27 23:56, 5F

05/27 23:57, 3年前 , 6F
不太感興趣
05/27 23:57, 6F

05/27 23:57, 3年前 , 7F
Okay 真的非常感謝C大~
05/27 23:57, 7F

05/28 07:39, 3年前 , 8F
F1這部分沒差 學校I-20掛保證就可
05/28 07:39, 8F
文章代碼(AID): #1WhxuX7R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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