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ESTA] 2021 遣返+坐牢經驗分享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2年前 (2021/06/28 07:14), 編輯推噓29(2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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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yingbulls (flyingbulls)》之銘言: : 休息了一陣子後,就上來跟大家分享一下 : 希望之後如果有遇到類似狀況時 : 大家能更有心理準備去面對 : - - : 這次是用ESTA入境,帶老婆小孩去觀光 : 遣返原因是六年前留學和工作完畢時 : 逾期居留了20天。 : 因為小孩是公民,所以我老婆和小孩有入境。 原po寫了一篇很長的勸世文,但是裡面有一些關鍵的錯誤認知 為了繼續幫助未來更多的人可以正確的理解這件事,所以我也回應一篇勸世文 把推文的重點再寫一次,以免未來讀者的誤解 首先,原po第一段的描述就犯了關鍵錯誤: 他認為遣返的原因是「逾期居留20天」 他的描述忽略了很多的重要事實。 在追問之下,已經厘清了: 原po之前是B身份逾期(和留學、工作身份沒有關係) 只逾期20天,原po後來繼續用這個五年有效的B簽入境美國幾次 這次,B簽過期了,所以原po改申請esta。但是,原po在申請表上說謊了 號稱自己沒有違反簽證規定過,所以他的esta通過了 但是入境美國的時候,CBP一看紀錄就知道他有B身份逾期居留過,但卻拿esta 這就是個再明確不過的矛盾,違反了白紙黑字的法條(免簽證法條),證據確鑿 Section 217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8 U.S.C. 1187 這才是他真正被遣返的原因。 有人可能會有疑問(至少原po有): 為什麼之前可以成功入境幾次,這次不行? 道理很簡單。原po這次違反的是免簽條款217,因為他在申請免簽esta的時候說謊 原po之前並不是用免簽入境,沒有違反217條款,就是這麼單純 217條款也比B簽證的條款嚴格得多 那為什麼之前原po可以入境? 道理也很簡單。當時原po的B簽證尚未過期 只要簽證是有效的,入境官必須找到足夠的證據,證明他違反B簽證的條款 但是,單純的逾期居留20天,並不是夠強的證據。 依照移民法規,逾期不到180天,並不會被禁止入境。所以不能使用20天為理由拒絕 必須找到更多其他的證據,但如有移民意圖、有非法工作的意圖、有走私的意圖等等 逾期20天,其實是很輕微的違規(但確實是個違規,是絕對不能說謊的) 在法規裡,有很多的例外條款,允許這樣的違規者入境 旅客可以用不可抗力、人道等等因素,來主張自己可以在法律允許的例外下出入境 例如這20天是天災、自己或家人生病住院、等等各種不可抗力因素 而且,美國因為沒有出境管制,它的某些出境紀錄是靠航空公司通報,是有出錯機率的 (很多人I-94的系統裡,出現了不正確的離境日期,或是出現其他旅客的離境日期) 所以美國國務院的esta系統,也不會完全仰賴這個出境紀錄來做申請的判斷 這也是為什麼入境官會先詢問原po當年是不是有逾期居留的現象,請他慢慢說清楚 因為CBP電腦裡的逾期居留的紀錄,有可能是錯誤的。(例如誤植其他同名旅客的紀錄) 只要旅客能夠舉證這個逾期紀錄是錯的,CBP就必須重新評估這個舊紀錄。 不能單憑有紀錄來拒絕入境 原po既然承認這個逾期紀錄是正確的,那麼就表示免簽esta申請是造假的,違反217條款 代表這個esta無效,無法入境美國,毫無轉寰的空間 美國是個法治國家,入境官只能依法來處理。他的自由心證範圍其實很小 之前的入境官,因為證據不足,沒辦法斷定他沒有B簽入境資格,所以讓他入境 這次的入境官,眼前是白紙黑字的證據(對217免簽條款的申請表說謊),造成esta無效 原po把入境官逼近了死胡同,讓他連網開一面、允許原po入境的機會都沒有,否則是瀆職 至於原po號稱現在入境官刁難的案件比以前多得多,這其實是不正確的 仔細觀察背包客棧或其他論壇,這十多年來在論壇哀嚎被遣返的人,每年的數字很穩定 疫情之後並沒有明顯變化。入境官的話術裡面會有疫情兩個字,但執法方式是一致的 從古早以來,遣返的人就是這麼多,你只是沒去注意、沒發現而已。畢竟對你不痛不癢 疫情後依然有數不清的人成功入境,只是他們都不會上網分享成功案例。 所以造成取樣的失真 原po未來想要成功持簽證入境美國,要說服官員的重點, 並不是「我不會再逾期居留」,而是「我不會再在申請簽證/移民福利的時候說謊」 這個申請時說謊的錯誤,比逾期居留20天這種技術錯誤要嚴重得多。 從原po的長篇勸世文裡,我看到了CBP依法判斷入境資格的精準度, 以及他們對法治的重視。以前看到的背包客棧的案例也一樣,都是有法條依據的 回到這件事,有一個值得討論的點。那就是,為什麼原po說謊的esta申請會通過? 如果國務院把原po的esta拒絕了,就不會有這次的入境慘劇發生 這也不能說是國務院esta系統的錯。 國務院esta系統,並沒有和I-94系統完美的連線 而且I-94的出境資料有許多不準確之處(主要原因是美國沒有出境管制) 所以esta系統不能單純的看到有逾期出境的紀錄,就認定這個人已經違反移民規定 舉個例子,有個守規矩的旅客在效期內從陸路離開美國,再也沒入境。 那麼他就會完全沒有出境紀錄,若只看紀錄就會被誤判為逾期居留 esta現在的設計方式,就不會拒絕這樣的人,讓他們可以赴美 由CBP入境官現場詢問,讓旅客舉證(護照上另一國的入境章就是最好的證明) (如果這個旅客之後半年又陸路重新入境美國取得新停留期,然後空路離境 有可能就會出現兩次陸路紀錄不存在,而表面上顯示逾期居留但其實合法的現象 只要向入境官說明、舉證,就可以入境) 如果是曾經在領事館被拒簽,而謊稱沒有被拒簽,這種案例esta可以蠻準確的判斷 就會直接拒絕esta,不讓他有飛美國的機會 總之,原po犯的錯誤: 1. 以為免簽入境和B簽入境是差不多的事(其實是嚴重性明顯不同的條款) 2. 以為之前B簽成功入境,就代表免簽一定成功入境 3. 以為在免簽的申請表上說謊是一件不重要的小事 4. 以為B簽能成功入境就代表沒有被發現逾期居留的紀錄,也因此之後說謊不會被發現 5. 以為美國CBP就是要找旅客麻煩(其實他們只是公務員,也想早點快樂下班,是原po的 esta上白紙黑字的說謊被電腦系統觸發,而把他們逼上死胡同,被迫增加了工作量)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2.10.233.152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624835676.A.8C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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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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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專業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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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 長知識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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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詳細, 感謝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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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 分析真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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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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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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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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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前輩的幫忙,我現在完全理解了,也明白下一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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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時該怎麼面對自己的錯誤去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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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在台灣自動通關後,還是請移民官蓋章,避免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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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一些那天出入境的都方便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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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詳細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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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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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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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 太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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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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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文發問,請問Chris大,之前有發文詢問過,因為疫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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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實體畢業典禮延到八月,所以大大們建議我在美國境內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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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I-539,請問如果I-539沒成功轉換B簽前就回台灣,我會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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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身份逾期居留嗎?或是這樣以後申請ESTA會算是違法簽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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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要填Yes還是No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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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Chris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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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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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北美,加拿大和美國可以接受你曾經犯錯,但是不能接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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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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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對於個人的誠信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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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很多事物基本都是採信任制。但是一旦被抓包,處罰都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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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WsGPSZ1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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