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雙重國籍-台ESTA、馬L1工作簽 可併行?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我努力打拚自己的未來)時間2月前 (2024/09/03 21:57),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2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1/1
我是馬來西亞國籍 用馬來西亞護照申請到了美國L1工作簽證 最近也拿到了台灣身份證以及護照 想再用台灣護照申請ESTA觀光簽證 一、拿2個簽證 這樣是可行的嗎? 二、美國那邊會拒絕我改用ESTA觀光簽證入境嗎? 三、這樣會影響我在美國的稅務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83.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725371865.A.86D.html

09/03 22:46, 2月前 , 1F
ESTA 不是簽證. 你入境只能使用L1 or ESTA.. 取決於你
09/03 22:46, 1F

09/03 22:46, 2月前 , 2F
的目的..
09/03 22:46, 2F

09/03 22:49, 2月前 , 3F
稅務是根據你的身份和跟在美所待的時間. 只想跟你說別
09/03 22:49, 3F

09/03 22:49, 2月前 , 4F
耍小聰明做奇怪的事lol
09/03 22:49, 4F

09/04 23:46, 2月前 , 5F
你不是在背包客棧問了?不要企圖耍小聰明
09/04 23:46, 5F

09/04 23:47, 2月前 , 6F
還是說清楚你的目的,才有辦法回答
09/04 23:47, 6F
文章代碼(AID): #1crnNPXj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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