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ESTA入境後機票改期延長離境時間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floravicky)時間3周前 (2025/05/10 04:44), 2周前編輯推噓3(3039)
留言42則, 4人參與, 2周前最新討論串1/1
我是住在日本工作的台灣人。 想請教如果改機票,沒在當初回答CBP的離境日期離境的話是否以後會有風險? 2024年4月和7月兩次皆由SFO入境美國, 分別待了18天和24天,加起來總共42天,出境時間皆符合過海關時回答CBP的日期,沒有 改機票。 2025年3月底由SJC入境美國12天後離境(沒有改機票), 4/24再次從SJC入境,目的是家族旅遊。 推測可能是因為CBP問我有帶什麼食物的時候, 因為打包時匆忙又拿進拿出,回答時又想著不能說謊, 所以回答的很模糊, 因此被叫到第二關, 讓我去拿了行李以後,有兩個CBP詳細問我帶了多少現金並要求我出示現金,但沒有被開 行李箱。 後來檢查完後還是有成功入境。 I-94給了90天到7/22。 5月初在加州和美國公民男友結婚,預計我離境後就開始申請I-130辦CR-1。 想請教, (1)爬文得知有很多人在提交I-130後~提交DS-260前這段時間還是數次使用ESTA入境探 親並成功。 但仍然擔心送了I-130後就開始算有移民意圖,造成用ESTA入境會有風險。 加上因為4/24入境時被叫到第二關, 擔心往後入境不順利, 因此想說乾脆這次入境久一點, 改機票到5/23再離境,待30天。 下次就等拿到CR-1再入境,中間就不再用ESTA進來了。 請問這樣改機票,讓我實際離境時間不符合入境時回答CBP的離境時間, 對往後會有什麼負面影響或風險嗎? (2)如果其實提交I-130和4/24被叫到第二關不是什麼嚴重大事, 且在提交DS-260前還是可以用ESTA進來的話, 那我就不改機票了依然在5/11如期離開美國。 如果6/30又想從加州灣區入境美國並待30天,是否風險極高? (因為即使5/11離境2025也已在美國待了31天) 如果從加拿大經由陸路從西雅圖入境,是否風險會稍微小一點? (但如被問還是得誠實回答有美國公民丈夫, 所以應該風險是一樣的對嗎) (3)如果5/11離境,6/30 想再次入境會有風險的話, 拉到12月再入境是否風險會比較小? 主要是跟老公聚少離多想拉長在一起的時間, 但是還是要遵守規則,循正規途徑辦移民, 不希望弄壞自己的信用或紀錄, 也不希望讓弄壞ESTA。 因此現在猶豫要不要改機票。 再請指教了,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45.65.131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746823440.A.90A.html

05/10 07:33, 2周前 , 1F
1. 看 I-90 上給到哪天天,到期之前離境都 OK 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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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33, 2周前 , 2F
板上通說是送 DS-260 後有移民意圖,不符 ESTA 入境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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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33, 2周前 , 3F
,別人能成功你不見得,自己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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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34, 2周前 , 4F
更正一下是 I-94 不是 I-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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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35, 2周前 , 5F
2. 非移民身份入境多久就要離境多久,境內時間不要超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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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35, 2周前 , 6F
0% 是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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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36, 2周前 , 7F
3. 判斷方式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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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36, 2周前 , 8F
你在日本工作?能這樣在美國待那麼久?下次就會被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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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36, 2周前 , 9F
難這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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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37, 2周前 , 10F
我是覺得不管5/11 or 5/23 離開,你6/30 還要再來被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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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37, 2周前 , 11F
難機會都一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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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39, 2周前 , 12F
btw, remote work 不代表你能在美國境內*遠端為日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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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39, 2周前 , 13F
作*. 嚴格來說這樣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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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40, 2周前 , 14F
不過你既然都能所謂遠端工作,那為什麼不考慮直接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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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40, 2周前 , 15F
留下來呢,何苦這樣飛來飛去然後賭會不會被刁難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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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40, 2周前 , 16F
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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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loravicky (98.45.65.131 美國), 05/10/2025 07:50:05

05/10 07:52, 2周前 , 17F
已編輯內文,I-94有給到90天到7/22,所以才想說是否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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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52, 2周前 , 18F
再待兩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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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54, 2周前 , 19F
如果5/11離開的話到6/30中間就有49天了。請問c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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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54, 2周前 , 20F
境內時間不要超過50%是什麼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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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57, 2周前 , 21F
我有很多假,今年滯美時也請了很多假,不是一直在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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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57, 2周前 , 22F
端工作。走485不知道要被卡在美國多久無法離開,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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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7:57, 2周前 , 23F
還做不到一直待在美國境內等,因此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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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17, 2周前 , 24F
50% 是前次入境到這次入境之間,境內時間不能比境外多;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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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17, 2周前 , 25F
-94 給到 7/22 你待到那天沒問題,但下次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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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19, 2周前 , 26F
綠卡有久居義務,但又說無法一直待在美國等,那就是要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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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19, 2周前 , 27F
始白皮書跟跑綠卡了,你覺得這是你想要的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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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5:50, 2周前 , 28F
1 "...待30天" :30不長,這沒什麼。改變行程不是什麼匪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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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5:50, 2周前 , 29F
所思的事,行程差異不要差得太誇張即可(你的沒有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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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5:51, 2周前 , 30F
。你不打算再用ESTA進來對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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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5:51, 2周前 , 31F
2 6/30再入境的風險主要是你來美頻繁,1的情況反而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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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5:51, 2周前 , 32F
(不管是否待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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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5:51, 2周前 , 33F
3 Yes 12月也是短期來美的話,記得帶你的日本工作證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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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5:52, 2周前 , 34F
明你確實會離開美國,因為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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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5:59, 2周前 , 35F
移民意圖只是個factor,最終的評估(*1)要看整體。你能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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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官認為你「這次入境」不是為了惡意居留美國(你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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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作證等等就能有效說服他你確實會離開美國),那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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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5:59, 2周前 , 38F
就不用太擔心,該問的還是會問,你不用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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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5:59, 2周前 , 39F
(*1)這是移民官個人的自由心證,沒有單一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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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06, 2周前 , 40F
感謝以上回覆,明白~ 補充說明綠卡有久居義務這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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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06, 2周前 , 41F
白的,是短期內無法人一直待在境內都不離境等身分。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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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06, 2周前 , 42F
拿到身分後久居但是有離境自由這是可以的。謝謝!
05/13 10:06, 42F
※ 編輯: floravicky (133.32.219.69 日本), 05/13/2025 10:09:25
文章代碼(AID): #1e7caGaA (VISA)
文章代碼(AID): #1e7caGaA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