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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已有美B2美簽..需過境至他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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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rene0907 (irene)時間20年前 (2005/12/20 19: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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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喔....我真的是誤會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101.43.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chris (I love Yun)時間20年前 (2005/12/19 13: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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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完全誤會了. 假設你是台灣公民,你的美簽是五年多簽 (最常見的簽證). 這五年內你可以多次入境美國,每次最長可以待6個月. 你每次過境美國,都只待1天 (甚至不到),根本短於6個月. 你一年後從中美洲回台灣時,重新入境美國,依然只入境1天,又重新取得6個月. 一切都沒有問題. 你唯一要注意的是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rene0907 (irene)時間20年前 (2005/12/19 09: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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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想請教如果已有美簽B2,但須過境至中美洲工作至少一年,先前也是過境美國至中美洲,但是因為停留期短,所以海關給的六個月就夠了,但是這次要超過一年,請問需要跟海關要求超過一年的停留期嗎?還有因為想要訂單程機票,這樣會讓海關誤以為我要跳機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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