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已有美B2美簽..需過境至他國工作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I love Yun)時間20年前 (2005/12/19 13: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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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rene0907 (irene)》之銘言: : 大家好! : 想請教如果已有美簽B2,但須過境至中美洲工作至少一年, : 先前也是過境美國至中美洲,但是因為停留期短,所以海關給的六個月就夠了, : 但是這次要超過一年,請問需要跟海關要求超過一年的停留期嗎? : 還有因為想要訂單程機票,這樣會讓海關誤以為我要跳機嗎? 我想你完全誤會了 假設你是台灣公民,你的美簽是五年多簽 (最常見的簽證) 這五年內你可以多次入境美國,每次最長可以待6個月 你每次過境美國,都只待1天 (甚至不到),根本短於6個月 你一年後從中美洲回台灣時,重新入境美國,依然只入境1天,又重新取得6個月 一切都沒有問題 你唯一要注意的是,你未來回台灣的時候(一年後) 美簽不能過期(依然在五年期間內)即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0.137.135.186
文章代碼(AID): #13faiRHa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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