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VISA ]
討論串[北美][J1 ] 長時間不在美國 如何維持身分
共 6 篇文章
內容預覽:
不會,美國勞工部的政策是沒有工作權的人不能影響美國的就業市場條件。. https://www.foreignlaborcert.doleta.gov/hiring.cfm. 美國企業以員工名義聘請海外人士於海外工作,需要注意當地的勞動法規. http://www.bullivant.com/Hiri
(還有234個字)
內容預覽:
當然不可以,因為這是跟美國人搶工作。. 不一樣。這種人力外包的操作方式是 B2B,美國企業對印度企業,印度企業再發. 薪水給印度員工,跟美國企業直接發薪水給印度員工不同。. 回過頭來說,如果原PO的老闆願意把錢先給國外合作的單位,再由國外單位發放. ,就沒問題。總之原PO不能「直接」領美國薪水,要變
(還有266個字)
內容預覽:
1. J-1 離境超過六個月身份失效,要返美必須取得新的 DS-2019 並且重辦簽證。因此你現在辦簽證卻不去用它,六個月後也還是要重辦一次。. 2. 承前,身份失效後缺乏可以領美國來源薪水的身份,所以你不能在境外領第六個月的薪水。人在海外卻還領美國薪水的狀況不常見,所以請跟雇主協調,看是不是提早加
(還有223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