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前往美國所攜帶之液體(包括 洗髮精 …
3-1-1原則 http://www.tsa.gov/311/index.shtm (英文網頁)
以下出自 交通部民航局 http://www.caa.gov.tw/big5/content/index01.asp?sno=1276
首頁 / 飛航安全 / 航空保安 -> 隨身行李安檢新措施問答集
Word檔 http://www.caa.gov.tw/big5/files/安檢新措施問答集970506.doc
一、旅客攜帶上機的隨身行李內,裝有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
其體積不可超過100毫升(100 c.c.)。
二、所有裝有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的容器容量除符合前述規定外,
還需裝於不超過1公升(1000 c.c.)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
三、前項所述之塑膠袋,每名旅客僅能攜帶1個,並於通過機場安檢線時,
自隨身行李中取出,放置於置物籃內,通過檢查人員目視及X光檢查儀檢查。
http://www.caa.gov.tw/big5/files/海報.pdf
Q: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放在大件行李中交給航空公司託運,會受到限制嗎?
A: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可放在大件行李中交給航空公司託運,
不受新規定之限量限制。
※ 引述《ppppwushinru (微笑是幸福的證明)》之銘言:
: 各位版大好~
: 最近小女子正積極準備出國用品
: 稍早瀏覽了一下我國民航局以及美國航管的規定
: 發現它限制一個人所能攜帶的液體(包括液狀或凝狀)不得超過100cc並置於透明容器
: 且須裝於一個透明的塑膠袋裡(不得大於一公升)
: 故有相關問題想請教各位~~
: 1. 以上規章是指隨身攜帶行李還是託運者?
: 2. 若非託運,不知託運是否也有相關規定?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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