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行政院院會通過「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看板Aviation (航空板)作者 (~新年快樂,萬事如意~)時間14年前 (2011/03/24 13: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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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即時新聞行政院院會通過「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1/3/24 行政院院會今(24)日通過交通部所提「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 審議。 交通部表示,在企業全球化趨勢下,商務人士搭乘外籍自用航空器來臺經商或考察之需求 日增,為使我國商務航空進一步與國際接軌,應開放外籍航空器飛航我國境內兩地間。 交通部並指出,為強化航空保安,對未被發覺而主動提報之違規者,宜予以減輕或免除其 處罰,以提昇主動提報作業之有效性,使民航作業單位得藉此機制強化飛航安全,因此修 正「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本次修正要點如下: 一、開放外籍自用航空器經許可後,得於我國境內兩地間從事非營利性之飛航活動,及得 依條約或協定規定,開放部分境內營運權。(修正條文第78、第81條及第107條) 二、修正政府機關因公務需要或委由法人、團體辦理公務需要,得短期租賃或借用外籍航 空器之規定。(修正條文第83條) 三、增訂對違反航空保安規定,未被發覺而主動提報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修正條 文第112條之4)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83928&ctNode=919&mp=1 -- 航空/鐵道/都市資料找不到? Well, the opinion may be on the wa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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