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留學公司避重就輕 父親火大網批金光黨ꐠ…

看板Boston (波士頓)作者 (給我P幣)時間17年前 (2008/10/03 10:24),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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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姓父親為女兒找留學代辦公司申請波士頓大學傳播學院被退件, 認為代辦公司隱瞞申請該學院需要「SAT2」的資格限制, 讓他白白花錢碰壁,憤而在雅虎奇摩知識家上發表文章, 批評該留學公司「非常差勁」、「簡直就是留學代辦的金光黨」, 被代辦公司提告毀謗。 但檢方認為,趙某以消費者身分,具體陳述糾紛來龍去脈, 進而質疑代辦公司專業,並非惡意毀損名譽,也不是單純謾罵, 與妨害名譽構成要件不符,處分不起訴。 趙姓男子說,他透過留學代辦公司為女兒申請五所美國大學, 總計花費八萬元。其中申請波士頓大學傳播學院時, 代辦公司人員告訴他不需要「SAT2」成績,雖然他一度起疑, 但代辦公司還是告訴他不需要,才會花錢申請, 最後卻因不具「SAT2」成績遭校方退件。 趙某事後多次向代辦公司申訴要求退費,但全被拒絕。 代辦公司認為申請波士頓大學不需要「SAT2」成績, 忽略了個別科系條件限制不一,與趙某各據一詞互不相讓。 自覺被詐欺的趙某上網揭露此事,發表標題為「台北南陽街的XX留學非常差勁」 的文章,表示「簡直就是留學代辦的金光黨」、「希望有類似經驗的受害者一起站出來」 。留學代辦公司發現後狀告毀謗。 檢察官表示是否涉及公然侮辱應檢視發言全貌,如果發言人並非出於惡意與故意, 就算言論輕率、不嚴謹,也都該受言論自由保障。 檢察官甚至引用美國法院判決,表示批評人為垃圾、笨蛋、 白痴均曾被法院判定屬於意見或評論。檢察官舉例,單純謾罵別人白癡、 笨蛋,與先陳述某人做了一件愚蠢的事再說某人白癡、笨蛋情況不同, 通常後者不會被視為公然侮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03/4/16zh5.html 所以說,申請學校最好還是自己來,不要太相信代辦 弄不好的話,原本高高興興要到哈佛留學,結果留到南陽街那一家就糗了 (跟新聞內容無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9.13.200 ※ 編輯: gg885566 來自: 76.19.13.200 (10/03 10:27)

10/03 10:52, , 1F
這種狀況,公司居然打算告消費者誹謗,真是了不起的PR~ = =
10/03 10:52, 1F

10/03 22:47, , 2F
我好像也是受害者 我也是找南陽街那辦的 被騙到這種鳥地
10/03 22:47, 2F

10/04 15:43, , 3F
好厲害的關鍵字 哈哈
10/04 15:43, 3F

10/11 01:50, , 4F
我估狗的一下都查不到是哪家耶.... 請問是捷X嗎?
10/11 01:50, 4F
文章代碼(AID): #18vO9hzC (Bos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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