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想] 未滿18死小孩買煙~
看板CVS (超商 便利商店)作者shotholisi (要貼標籤大家一起貼個夠~)時間20年前 (2004/11/17 14:4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便利商店名稱】:7-11
【感想內容】: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2352589.shtml
看了...上述新聞其中一段話後~~
有非常大的感想....
「服務人員則會以「目測」方式判別購買者是否已年滿18歲。
對於看似未成年,卻表示已滿18歲的消費者,
結帳人員會以委婉方式,進一步請求其出示年齡證明。
如果消費者拒絕,門市人員也會婉拒其購買。」
感想:當此法律要執行時!相當困難~~~
現在的小孩子相當早熟!打扮相當成熟!有時用目測的!
還看不出來!一不小心就賣給未滿18的小孩子~~
嗯!還要考慮到「他們的年齡正值血氣方剛(記者用語)」
不爽你不賣煙給他...馬上就是嗆超商人員...<--我已經遇到很多次了~
第一線的服務人員...相當為難!賣了被罰!不賣被客人嗆!
雖然大部分未滿18的客人皆能配合!
但~少部分咧....是我們PT被幹譙....煙害防制法是誰訂定的> <
它是個落實面相當困難的法律....實施好幾年...為了防止吸煙人口增加
但是~依我值班經驗告訴我!學生吸煙的族群暴增不少!這樣子~
其下場:1.曾經有未滿18的國中生....過來買煙~
穿制服....當然看的出來!....不賣囉~
他:為何不賣!我滿18咧!<---跟我扯耶!
我:那!麻煩請你相關証件出示一下!謝謝~
他:啃!...看啥証件啦...我跟你說我滿18就是滿了!
我:保持微笑(忍住!不能生氣)...嗯!
同學...不要為難我們超商人員...我們只能照法律規定走
不好意思!我賣的話!會被罰錢的啦~
他:不爽的...走出門市!還瞪我一眼<--有夠流氓的死小孩!
--
天真~在你年幼的時候是一種美德~
在你長大以後..變成一種垢病...換個名字叫..幼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73.182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
CVS 近期熱門文章
PTT美食旅遊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