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熱狗兩支35元?

看板CVS (超商 便利商店)作者 (*黃金海岸*)時間18年前 (2007/02/13 00:00), 編輯推噓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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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ns (不可能實現的願望)》之銘言: : 今天到小7覓食 看到熱狗任選2支只要35元 : 便開心的選了兩種口味要去結帳 : 一共是44元 咦 不是有特價嗎!!! : Anyway既然都拿了還是結帳吧~~ : 後來去拿番茄醬 才看到原來2/14才開始~~ : 好吧 算我沒看清楚啦 不過像這樣活動期間還沒開始 : 就會先用大大的字眼來做廣告 是常態嗎? : 還是通常都活動開始了才會掛出來 不然這樣沒看清楚的人應該還是不少哩 : 因為 2支35元的字真的很大~~ ORZ 其實可以寄E-mail給7-11的客服信箱反應這個問題, 因為幾乎每隔一個新促銷活動,都會發生這種事情。 也看了回文的網友的意見,我個人的觀點也是傾向於應該活動快開始前才貼POP, 常去的某家7-11也是活動前兩天就貼出來,幾乎好幾檔活動都如此, 也有幾次沒注意到那些相較之下小很多的字,而以為活動已開始進而購買相關商品。 歸咎消費者沒看清楚?! 也許有空的便利商店職員可以數一數你們店內有多少POP、總共多少字? 另外POP字體大小有所不同,也是希望消費者將目光焦點放在那才用較大字體的, 不是嗎? 所以當將責任推給消費者這種想法產生,那要如何和同業競爭? 此外,我知道服務業很辛苦,尤其便利商店事多錢少, 但是即便極不願捲入板上常見的職員 vs. 消費者 之爭論, 還是看不慣某些太偏袒職員的觀點, 畢竟服務業就是服務顧客的行業,需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考慮, 若是都希望顧客來配合你們,那麼我只能說這是替代性很高的行業, 還有你可能不太適合這行。 並不是指'有錢就是大爺'或是'顧客永遠都是對的'所以奧客也都沒錯, 而是互相體諒,沒看清楚就親切的告知等諸如此類。 但在最基本的如關係到消費者的視覺,相信7-11總部仍會以消費者為優先考量。 所以回到最初的問題,提早貼POP的狀況只要直接跟7-11反應, (我認為7-11應該也是對張貼時間有規定的吧) 那麼讓總公司直接跟店長告知,這樣職員跟消費者就可避免因提早貼POP而產生的狀況。 ---- 不小心就打很長,謝謝看完的你。 ---- 謝絕筆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17.180

02/13 00:16, , 1F
我不是職員,但我真的覺得買東西前應該
02/13 00:16, 1F

02/13 00:16, , 2F
徵大眼看清楚條文 尤其是契約
02/13 00:16, 2F

02/13 00:22, , 3F
我看法跟你一樣,顧客要看清楚也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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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00:24, , 4F
但是有人根深蒂固的總是認為是顧客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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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00:26, , 5F
比較像是把客人當成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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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00:31, , 6F
在小七做過,都知道看POP還要注意右下
02/13 00:31, 6F

02/13 00:32, , 7F
角的張貼日期~"~
02/13 00:32, 7F

02/13 16:33, , 8F
吃嘴...
02/13 16:33, 8F
文章代碼(AID): #15q8y0s8 (C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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