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爆卦] 一筒夢境.......
========================== 前文恕刪 ===============================
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 第十六條
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發現有疑似食品中毒之情形,應於二十四小時內
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告
當地衛生局(院、所)接獲報告後,需派人處理相關檢驗事宜,取得檢驗結果
推斷中毒的原因後,向上級報告;事件重大或有疑難時,報請行政院衛生署
處理或指示。事件結案一星期內,直轄市或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應將處理
經過連同調查報告送交行政院衛生署。
食品中毒,一人死亡、三人重傷需洗腎,算得上是重大事件了,一般都會報
請衛生署處理,請問這要怎麼蓋?
且食品中毒一般常見的都是由細菌所引起的腸胃道症狀,上吐下瀉、嚴重點
的電解質不平衡、脫水導致死亡,印象中致死率都不高,肉毒桿菌除外。
但肉毒桿菌的毒是神經毒,主要症狀是複視、嚥下困難、呼吸困難等,與爆
卦者所述症狀不符合,所以應該不是細菌性食物中毒,若不是細菌性食物中
毒的話,那還有黴菌毒素型(有發霉的話應該沒人吃得下去,排除)、天然毒
素型(河豚毒跟麻痺性貝毒,這樣的食材太貴,用不起,刪掉)、類過敏性食
物中毒(這跟過敏很像所以跳過),剩下的就是化學性食物中毒了(也只有這
類的中毒會要洗腎) ,但是這更嚴重,等於說是有人下毒或是農藥殘留過量
,這...誰敢蓋?誰要蓋?統@就是被害人了,它為什麼要蓋?衛生署敢讓它蓋嗎?
===============以上是我對八卦認真了的分隔線===========================
至於原PO的情況,是無法構成食物中毒的事件,但是可以客訴它,雖然便當
已經丟掉了,但是買便當的發票還在,而且還有就醫記錄,客訴成功的機率
還是蠻大的,如果可以的話請先打電話給便當的製造商,他們很怕這種客訴
,所以會很積極的處理的,但便當有無問題可能就無解了,因為廠商的留樣
也可能已經丟了(沒記錯的話,只留兩天吧)。
提醒一下大家,如果有買到或是吃到問題鮮食,請儘量保存好,拿個塑膠袋
將它包好放冰箱後,如果有任何不適的情形,請到醫院就診,並請醫生開個
就診證明後,拿起電話打給製造商,製造商不理你或是處理速度不好,換打
給總公司幫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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