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宅急便

看板CVS (超商 便利商店)作者 (只剩一張嘴= =)時間13年前 (2011/05/01 13:44),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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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ttoneuser (pttoneuser)》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宅急便可以寄到郵局 然後自己再去郵局領嗎? : 還是一定要有人簽收呢? 不行,我記得郵政法有規定郵局不能互寄到同業(快遞、宅配、貨運都算),好像是為了 保護郵局的利益。 至於宅急便要寄到7-11再去領取,原則上是不可以,因為會違背宅急便的宗旨, 而且7-11不具保管宅急便貨物的責任,再加上7-11和宅急便之間有著互相不信任的態度(?) ,所以要不就是到寄到離家較近的營業所,或者常溫類的用7-11交貨便。 還有就是,7-11叫統一超商,宅急便叫統一速達,是兩間不同公司, 宅急便是和7-11「合作」提供服務, 就和7-11有些商品是註名「統一超商委託統一企業製造」是差不多的意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219.111

05/01 13:47, , 1F
推互相不信任,每次客人寄東西都會要他們包好,因為營業
05/01 13:47, 1F

05/01 13:47, , 2F
所或衛星所根本就不鳥這樣東西是否耐撞,照摔 XD
05/01 13:47, 2F

05/01 13:48, , 3F
不過宅急便大哥人都很不錯就是
05/01 13:48,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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