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團] 東明一起釣蝦或吃蝦(必成團)

看板FishShrimp (釣魚/釣蝦)作者 (雙木十三)時間16年前 (2010/06/29 22:36),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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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aichungBun 看板 #1CAWIytP ] 作者: tp61qup3u833 (雙木十三)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揪團] 東明一起釣蝦或吃蝦(必成團) 時間: Tue Jun 29 22:35:34 2010 昨天拔完智齒,真的很痛!! 雖然有打麻藥也有吃只痛消炎藥,可是還是不時的陣痛。 為了要忘掉牙齒的疼痛,我決定要去釣蝦。 中蝦的爽快感,可以讓人忘掉牙痛;吃蝦的愉悅感,可以讓人神清氣爽。 所以,釣蝦加吃蝦,都很快樂!!!! 地點是崇德路上面的台中牛排館附近(梅川東路五段128號) 時間就在十二點過後吧,凌晨00:00~~~~~05:00每一小時後是$NT100。 一個小時也才一百大洋,不會釣蝦的朋友們就當作體驗釣蝦的樂趣。 自己釣的吃起來會比較有成就感,不僅是給你蝦吃,還要教會你如何釣蝦。 一開始在下就對先拿這幾天的戰利品去烤;未釣蝦,先吃蝦!!! 在下已經有約到板友要一同前往,所以這是必成團!!! 有興趣的朋友們請水球或者站內信,一起來快樂的吃蝦&釣蝦吧~~~~ 在下十一點半出發,所以揪到十一點二十分囉...... --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酒後駕車,害人害己,請勿酒駕。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酒駕肇事,最高罰款十五萬元,請看好你的荷包。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181.235 --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酒後駕車,害人害己,請勿酒駕。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酒駕肇事,最高罰款十五萬元,請看好你的荷包。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181.235

06/30 01:38, , 1F
剛從漁友回來,還巧遇包子︿︿
06/30 01:38, 1F

06/30 13:51, , 2F
我上星期也拔智齒也釣蝦 結果痛到沒啥心情釣蝦= =
06/30 13:51, 2F
文章代碼(AID): #1CAWJkMv (FishShri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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