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SARS疫情處理(續)

看板Gra-Travels (學生畢業旅行)作者 (凱爺網站搬家了^^)時間22年前 (2003/03/31 21:48),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主題:觀光局因應「非典型肺炎」之相關處理情形(二) 交通部觀光局新聞稿 發布日期: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針對媒體報導:世界衛生組織(WHO)宣布香港及大陸地區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SARS)疫區,造成出國旅遊旅客向旅行業要求全額退費之情事,交通部觀光局表示 :經向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查證,世界衛生組織並未作上述宣布,而係公佈加拿大 多倫多、新加坡、中國大陸廣東省、香港及越南河內為感染地區(Affected Areas)。 故旅客取消上述地區之行程,其退費原則依據三月二十一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開會決議:旅客如前往該流行疾病主要影響地區,有被感染之客觀風險存在,旅客因 疑慮而擬取消行程者,應可認為有不可歸責之事由,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 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旅行社不得收取「取消費」,至於前往其他地區擬取消行程者 ,仍依國外定型化契約書範本第二十七條規定收取一定比例之取消費。 資料來源:http://www.tbroc.gov.tw/tour_info/user/m1.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3.160

08/30 10:41, , 1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Now.to/1l1
08/30 10:41, 1F
文章代碼(AID): #-Y4SxxB (Gra-Travels)
文章代碼(AID): #-Y4SxxB (Gra-Trav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