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開隊的制度觀察

看板Hiking (登山)作者時間15年前 (2011/04/07 17:56), 編輯推噓13(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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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次我在跟我小舅抱怨自己開的一個隊 帶上山沒登山經驗的小倆口在松羅湖嘔氣 導致一方不肯進帳棚、不肯吃晚餐然後發燒 害的敝人我跨過枯水期的湖畔借熱飲滑倒, 腰間剛好撞上一塊尖尖的石頭 下山後還痛了一個月,自費看醫生=.=+ 至於這位小舅,爬山經驗三十餘年 據說中央山脈以南一等三角點只剩兩顆沒去過 而且完全不肯帶他可愛的小姪子和姪女們上山 簡言之,雖然帶上山的是我的把姊妹 但是我純粹是在抱怨遇到歹咖這件慘事。 他聽完笑呵呵的告訴我一套他們在社會登山社團的制度和收費方式 首先,他們開一個隊到收費上會分四個層級 一開始,你人生地不熟社團的人也不認識你 不知道你爬山的狀況如何、為人如何 一切費用照規矩來:社團的場地租借、營運開銷(水電房租) 還有到處拜託店家借你放DM的人力、物力。 另外上山錢,那個負責接你電話回答問題,各種行政事務的人力費用 也包括聯絡人的手機費;領隊帶隊的費用都會部分的攤在你身上 還有山難基金 相對有另一種隊伍會稍微便宜 比如說公司十個朋友約一約,請登山社找領隊帶 社團備有一群去過該地的領隊 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帶隊 那麼登山社不用負責吆喝、散播訊息, 這個費用,就算你少一點。 但是前段所說的營運費用,還是要算進去 接著,或許你跟社團的人比較熟一點了 知道了你的脾氣、特性和體力 甚至成為了幹部,大家想去走一條沒去過的 我們稱為探勘路線好了, 那麼我們還是會繳一些錢給社團作為營運費用分擔, 因為他讓我們認識相聚 然後保險、聯絡、行政事宜我們也分攤 當然山難基金不可少,對吧 最後有另一種隊伍叫-度假 這種隊伍就是彼此清楚、地點也去過 純粹就是我們幾個人想要上山爽一下 所以這種隊伍可能協調好誰煮飯、採買、辦手續…等 最後再繳個山難基金即可 講了這麼多,他只是要告訴我 去度假不要沒事找事做帶狀況不熟的人上山 除非,你的把兄弟請求你帶某個對他很重要的女性上山 或是對你而言很重要的人 這是社會登山社團的運作邏輯 又跟學生登山社團不一樣, 我不敢說我清楚學生社團,在開隊的運作狀況。 但是光是問那個學生領隊有拿錢?社團營運要收費嗎? 這兩點,拿學生社團比社會團 就實在是在糟蹋學生們辛苦投入社團的苦心 讓我覺得非常不捨 這件事情除了霸凌的爛帽子之外 他能不能更有建設性的去談? 另外我兩年前參加過的雪主東社會團收費是3800元 隨著原物料上漲、羽絨衣也漲還有豪華等級的不同 我去查時價大約已經攀升到4100元-5300元不等 以上純粹是雪主東的價錢 這個價錢要跟學生社團比,我只能說「不要糟蹋人家」 要質疑該團對是否營利,判斷應該要在入隊之前 而不是不去之後才來質疑帳目不公。 -------關於退費的部分,我查了野訊和山羚的退費標準------- 野訊是在出發內72hr告知不去全額不退費 山羚則是在出發內5天告知不去全額不退費 另外我查了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第十八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行政規費,並應依下列標準賠償 : 一、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二、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 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三、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 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四、通知於旅遊開始前一日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五、通知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到達者或未通知不參加者, 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下面也羅列了如果旅行社方片面決定不出團應該要如何賠償 且有一個但書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而不是不問成本討價還價後亂喊的價錢 ----------------------------------------------- 我不知道為什麼要對不認識的人 自稱晚輩,何況還是一個將來會告你的人 我一直覺得長輩是一個值得尊重並讓人心服口服 才能稱之。 不管事件和解與否,我沒有看法 因為我不是他,我無法幫他分擔任何他所遭受的壓力和痛苦 不管怎麼樣,只希望這件事情不會讓你和山之間 蒙上陰影,就算有陰影也會煙消雲散 另外,將某些鳥隊的條例 列入開隊的規章之中,或許 會是我們可以在這事件中學到的寶貴教訓 學生不是爛草莓也要懂得自我保護 ------------------------------------------------------ 我聽了小舅講的不同開隊 邏輯後一直覺得煞是有趣 卻不知道這東西對版上能否有所助益 一方面我覺得學生社團的情誼珍貴 二方面又覺得社會團體的保護方式不無道理 這樣的討論實在是一個因故無法出門的阿宅所云 若有違版規我可自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15.249 ※ 編輯: Jofice 來自: 59.117.115.249 (04/07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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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有理...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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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8:03, , 2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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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8:27, , 3F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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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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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篇可以的話轉去數字版 這樣事情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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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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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20:40, , 7F
謝了,但我希望這篇文章能留在hiking版.留給爬山的各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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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我打這篇文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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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22:42, , 9F
收下了!!很棒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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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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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0:30, , 11F
有理 不過中央山脈以南這說法怪怪的 應該是南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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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8:21, , 12F
可能阿...因為我不太清楚這代表的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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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15:45, , 13F
推好文~心得與資料整理得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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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22:55, , 14F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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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08:55, , 15F
經典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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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3:53, , 16F
推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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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43, , 17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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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dOfN9z (Hi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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