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資訊] 關於在荷蘭租房

看板Holland (荷蘭)作者 (Muse)時間18年前 (2007/07/31 19: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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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mela (寶蜜拉)》之銘言: : 前文吃光 : 我也想藉著這篇文章問一下 : 我們住得公司,也是先生的公司幫我們租的 : 裡面除了附齊全的家具,連很多電器都附了 : 可是,如果電器損壞的話,也是房東負責維修換新 : 還是,就是我們自認倒楣? : 因為現在的有遇到,搬進來的第一個月微波爐就壞了 : 後來,我們自費買了一台新的 : 可是因為是自己用,我們買滿好的 : 所以,是打算就算搬走,新的微波爐也不會留下 : 會留給其他在荷蘭的同事 : 像這樣的話仲介公司,會向我們求償微波爐的費用嗎? 只要契約上有註明房客可使用的部份 都是由房東負責維修的 除非東西損壞是不當使用 例如不可搬動的物品卻因為房客搬動而損壞 或者因為娛樂用途,例如開宴會導致損壞 物品一旦損壞要立刻通知房東 否則因為繼續使用或放置不管導致損壞擴大或超過保固期限 以致於無法維修的話 那房東可能就會要求房客賠償 簡單的說,只要是契約上有註明 並且在房客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損壞 都是不需要賠償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210.116.51 ※ 編輯: drama 來自: 82.210.116.51 (07/31 19:16)
文章代碼(AID): #16hndNJI (Hol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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