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在台灣登記結婚後需要在美國再登記一次嗎??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EC)時間17年前 (2009/01/21 10:5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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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因為台灣現在改成登記制, 如果在台灣登記結婚後,有申請戶政事務所的英文結婚證書, 這樣到美國來還需要再登記一次嗎?? 不知道有沒有人是這樣的例子. 補充背景: 目前身份是F1, 我先生是綠卡, 有爬文知道跟綠卡持有者結婚的話身分轉換會比較麻煩, 所以只有先回台灣登記. 但因為我先生公司的健康保險要加保我的話他們要看結婚證書, 也許以後還有其他場合會需要用到結婚證書證明婚姻關係. 所以想知道是不是乾脆就在美國登記下去算了, 或是其實台灣的戶政事務所的英文結婚證書即可在美國這邊當作有效婚姻證明?? 謝謝有經驗的人的分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131.157.130 EC24681012:轉錄至看板 LA 01/21 10:56 EC24681012:轉錄至看板 SanFrancisco 01/21 10:56

01/21 11:08, , 1F
不必也不能; 英文版就ok; 或是拿去法院公證更萬無一失
01/21 11:08, 1F
文章代碼(AID): #19Tewh2B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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