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逾期居留與轉換身分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新報到)時間17年前 (2009/02/15 02:47),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一個有關逾期居留的問題 我在板上查到: 根據美國移民法規定,只要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和21 歲以下未婚的子女)是合法入境美國,即使他們的身份已變黑,他們也可以合法的 在美國境內申請綠卡並調整身份。作為美國公民的子女,申請綠卡沒有配額的限制 ,因此小孩除了可以在美國境內合法調整身份之外,還不需要等待漫長的排期。同 時,小孩也不需要向245i條款一樣要繳1000元的罰金。 此條應該是指overstay後未出境,然後在美國境內轉換身分 若假設配偶在美overstay超過了半年,然後離境回台 能否等待配偶轉成公民後,再向AIT申請綠卡? 是否會受到3年以上或是10年以上的禁止入境? 還是說,就繼續overstay下來直到配偶取得公民(12/2009可遞件申請),再從美國申請綠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0.158.240

02/15 03:25, , 1F
沒錯,一出境就完了;必須長期滯留在美國才能漂白
02/15 03:25, 1F

02/15 09:10, , 2F
配偶若成了非法居留,會造成綠卡轉換成公民的困難嗎?
02/15 09:10, 2F

02/15 09:58, , 3F
不會
02/15 09:58, 3F
文章代碼(AID): #19bn7Uv2 (Immigration)
文章代碼(AID): #19bn7Uv2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