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申請綠卡文件上關於工作及收入問題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Catling)時間15年前 (2010/06/13 09: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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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F1身分入境 畢業後以opt在現在公司工作 去年opt快到期了就申請h1,今年1月底拿到h1 在等待h1期間是暫停工作 我想知道的是 g325a中需列出5年來的工作以及其他文件中也有問到我目前工作的開始日期 我是應該直接填去年以opt開始在這家公司上班的日期呢? (但怕沒說明中間等待h1的期間會被誤以為有非法工作) 還是填我開始用H1上班的日期? 另外,財力證明上 所謂的目前年收入是以去年報稅的總收入為主嗎? 還是目前的月薪*12來算呢? 因為我和老公在2007及2008的TAX RETURN中有達到最低收入標準 但去年2009的則因為我暫停工作等H1及他轉為PART-TIME工作好將學業完成 所以總收入未達最低標準 而今年我們皆是全職工作 以月薪來說則應會超過標準 因此想知道 財力部分是以現在月薪來算即可 還是一定要去年TAX RETURN中的總收入也要達標準?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93.232.116 ※ 編輯: kaoshi 來自: 99.93.232.116 (06/13 09:29)
文章代碼(AID): #1C53BGVe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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