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美國和台灣都登記結婚了,該怎麼辦?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溫大)時間15年前 (2010/07/20 13:09),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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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我和我的配偶都很笨,之前都沒想過在一地登記結婚就可以了 現在要申請綠卡了,才發現這樣對綠卡申請造成阻礙 我和我的配偶在2009年時在Las Vegas登記結婚 在2010/2遞出綠卡申請 在2010/3又回台灣登記結婚(昭告親友用的) 結果律師說我們的結婚證書(美國的)跟戶籍謄本上的結婚日期不同 而這樣是不行的 由於台灣的結婚日期和遞出綠卡申請的時間太近 律師叫我們回台灣把結婚日期更改為2009年 雖然很麻煩又花錢(結婚證書驗證+機票+給台灣戶政事務所的罰鍰),但也只好去做 可是問題是,到時戶籍謄本上會註記我們取消2010年的結婚,並將結婚日期改為2009年 並不會讓2010年結婚的訊息完全消失 這樣美國方面對我們綠卡申請是不是仍然會有疑慮呢? 或是有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呢? (我問過律師能不能用出生證明取代戶籍謄本,可是律師說不行..) 在此順便告訴要結婚辦綠卡的板友,美國或台灣選一地登記就可以了 不然就是登記日期要相同,不要像我們一樣傻傻地登記不同日期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6.40.148.60

07/20 13:15, , 1F
你回台灣登記的時候戶政人員沒告訴你日期最好一樣嗎?
07/20 13:15, 1F

07/20 13:16, , 2F
我是登記的時候戶政人員直接說最好要一樣,免得日後麻煩
07/20 13:16, 2F

07/20 13:25, , 3F
沒有更好的辦法;有疑慮就解釋,或是附一封信事先解釋
07/20 13:25, 3F

07/20 13:45, , 4F
我的也是台灣美國兩地登記時間不同,律師說需要解釋的話
07/20 13:45, 4F

07/20 13:46, , 5F
再跟他們解釋就好...對方也沒問...也順利拿到綠卡了
07/20 13:46, 5F

07/20 14:45, , 6F
哇!真羨慕樓上!律師是跟我說硬要遞出文件也行,但"一定"會
07/20 14:45, 6F

07/20 14:46, , 7F
被challenge,所以叫我先弄好
07/20 14:46, 7F

07/21 12:16, , 8F
美國結婚證書去經文處公證 就可以拿回台灣登記為同一天?
07/21 12:16, 8F

07/21 12:17, , 9F
印象中是這樣
07/21 12:17, 9F

07/21 13:31, , 10F
但是他已經登記一個新的錯誤日期了,所以必須先取消登記
07/21 13:31, 10F
文章代碼(AID): #1CHI-PST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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