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家人癌症而需赴美的幾個問題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GF1)時間15年前 (2010/11/09 14:30),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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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有點複雜 以下先用時間表來說明背景 2008年5月 男友(美國公民)幫我申請了K1簽證 2009年4月 等了近一年才收到包裹 也就是要我去健檢等然後準備面談 2009年6月 男友找到台灣的工作 來台居住 使用公司sponsor的ARC在台生活 (有考慮改辦依親ARC 但需FBI文件) 2009年7月 我和男友在台灣登記結婚 爾後K1簽證的申請我們就沒有繼續了 也沒有特別做取消的手續 2010年11月 也就是現在 患有罕見癌症GIST的老公的哥哥 今年狀況急轉直下 6月時已經開過一次刀 也開始吃新藥 Nexavar (開刀醫院是Medical College of Georgia Hospital) 但兩周前發現原處腫瘤都長回來了... 預計這周五將再開刀 事發突然 我們都措手不及 老公已經申請留職停薪 (最多半年) 後天就要飛往亞特蘭大了 接下來不知道何時才會回來 我則先在台灣等消息 老公到那邊後可能暫時不會有收入 如果我也一起過去 以台灣人身分在美國鄉下地方要找工作 會花多久時間我很沒有信心 我很想一起跟過去 但也害怕兩人都在那邊沒工作 老公家單親 只剩退休的媽媽 經濟可能陷入困境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現在我計畫於明年春節用觀光簽赴美探望 (我於2008年中拿到觀光簽 當時曾去過一次) 所以我想問的是... 1. 曾申請K1簽證但沒使用也沒註銷 對我明年初用觀光簽入美會有影響嗎? 2. 我明年初入美時 能坦白跟移民官說我是來"找老公"嗎? 3. 暫時還沒打算去美國長住的我 現在還沒有申請綠卡的必要 對嗎? 4. 如果有特殊狀況發生 老公會回台陪我去AIT辦(臨時)綠卡 一但我持綠卡赴美了 若以後又跟老公一起回台工作數年 是否會有甚麼問題? 5. 萬一有特殊狀況立刻得搬過去 再來不及申請綠卡的前提下 我能用觀光簽入境 直接就地申請綠卡嗎... 我跟老公在台已有登記結婚的事實是否會有影響? (我知道這是很差的示範 但還是想了解可能性) 5. 最後 大家會建議我這次就一起搬去美國? 還是先遠距再說呢? 先謝謝大家的耐心閱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30.1

11/09 14:3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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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4:30, 1F
文章代碼(AID): #1CsEfm9o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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