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綠卡配偶申請問題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XD)時間12年前 (2013/08/30 15:21), 編輯推噓2(2010)
留言12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我的狀況是 男朋友2013/1拿到綠卡 現在是學校有給薪水在念書 預計年底畢業 我的F1於2013/5到期 2013/8/13拿B2簽證入美(簽證有效期6個月) 原本想等男友年底畢業找到工作後 我申請工作地點附近的學校念語言學校拿F1 再結婚送綠卡配偶的申請 (之前不知道I-130不會影響F1申請 >"<) 最近發現F2A大放送才來仔細研究 想請問 1.若B簽入境一個月後結婚(約九月中),會影響I-485送件嗎? 2.若我在九月底前送出I-130/I-485/I-765/I-131,這樣就可以合法待在美國, 直到拿到回美證(I-131結果)嗎? (因為知道十月排期大概會延後,那這樣還可以享受送出去I-485的好處嗎?) 3.男友媽媽是公民,我們的household是可以只算我和我男友兩個人嗎? 這樣年收入是超過貧窮線$19387就可以了嗎? 男友今年暑假有實習,實習薪水是不是也可以加進來?(要加上實習的薪水才會超過貧窮線)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0.141.241.74

08/30 15:27, , 1F
1很多律師不建議這麼做 2可 可
08/30 15:27, 1F

08/30 16:45, , 2F
好像要五倍的最低收入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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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21:33, , 3F
很多律師認為B簽證入境後要90到120天比較不會有移民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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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21:33, , 4F
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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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5:02, , 5F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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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5:03, , 6F
p大:看說明書理解是收入不到125%貧窮線的部分才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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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5:04, , 7F
5倍不足部分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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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實習算不算是正職,所以我以沒工作來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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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大:正職是以W2報稅數字來看嗎(因為平常學校也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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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需要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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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23:41, , 11F
男友去年和前年收入有超過貧窮線嗎? 沒有的話還是需要別的證明
09/02 23:41, 11F

09/04 00:22, , 12F
感謝樓上的回答!!
09/04 00:22, 12F
文章代碼(AID): #1I84WGVm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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