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要辦結婚綠卡 但簽證已到期該怎麼辦?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Fion)時間11年前 (2014/12/03 23:26), 11年前編輯推噓1(108)
留言9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已爬文, 但看得有點眼花撩亂, 我之前是用觀光簽進來的, 因為一些原因拖到這陣子才結婚, 當初海關給的半年停留期已經在今天正式到期, (簽證2016過期) 爬文時有看到I-485是要在有合法簽證時提出轉換身分才能用, 那像我這樣逾期居留還是可以只填那些申請時需要的一般表格嗎? 還是我得另外填其他的表作為漂白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5.166.138.13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17620408.A.CEC.html ※ 編輯: s90236a (75.166.138.130), 12/03/2014 23:29:55

12/04 01:12, , 1F
送I-601A,讓黑掉的身份漂白回來
12/04 01:12, 1F

12/04 02:29, , 2F
I-601A是給回台灣走CP的人辦的,原po的情形不需要這個
12/04 02:29, 2F

12/04 02:34, , 3F
原po的狀況,只要單純送出I-485即可,和其他人案件沒有不同
12/04 02:34, 3F

12/04 02:35, , 4F
因為公民配偶是eligible for AOS,就算已經overstay
12/04 02:35, 4F

12/04 02:36, , 5F
不過動作不要再這麼慢了,有效率的人,結婚2週內就完成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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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2:37, , 6F
體檢/出生證明/文件都能在2星期內遙控完成,沒理由慢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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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5:12, , 7F
總之,身份逾期的公民配偶不需要申請waiver,就當做沒發生過
12/04 05:12, 7F

12/04 05:14, , 8F
也就是說不需要"漂白"的動作,全自動;只要不是偷渡入境即可
12/04 05:14, 8F

12/04 05:15, , 9F
例如有案例是身份過期10年之後,和公民結婚,直接I-485成功
12/04 05:15, 9F
文章代碼(AID): #1KVokupi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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