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綠卡者結婚問題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11年前 (2015/01/31 09:53), 11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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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llforward (life)》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哥目前持有綠卡,預計下個月回台灣結婚 : 他太太沒有身分,暫時居住在台灣,請問如果結婚後 : 我哥的薪資條,扣稅是否會少扣一點,退稅是否會多扣一點? 扣稅要扣多少,是自己決定的,會計部門有一個表格可以填 並不是已婚、未婚就一定扣的多或少,因為每個人的狀況不同 有些人結婚之後要交的稅反而更多(雙薪而且高薪的話),叫做marriage penalty 所以這是自己要跟會計部門填W-4來決定的 如果沒填也沒關係,第二年報稅的時候是多退少補,所以最後結果相同 當然,如果退很多稅,那其實是損失了這些錢的利息 如果補很多稅,是搶走了國稅局的利息,所以符合一些條件(累犯)之後就會被罰錢 : 是把結婚資料交給HR嗎?還是得去甚麼單位辦理? 只要告訴payroll你想重填W-4即可,有些公司還可以線上填表 不需要拿出什麼證明,公司也不會對證明文件有興趣 因為填這個表只是在決定預扣值。亂修改預扣值對你並沒有好處。 讓預扣值接近實際報稅時的稅金,是這個表格的主要目的。 : 如果用在台灣的結婚證明(英文版) : 可否拿到美國的法院,去登記註冊有結婚的身分? : 還是一定也得在美國辦法院公證才行? 如上述,不需要證明文件,所以你的問題白問了 但回到這個問題,板上討論過很多次 台灣的英文板結婚證明在美國直接有效,不需要也不應該再去登記 美國沒有戶籍制,所以不用也不能登記 如果再跑去美國的縣政府辦理結婚,那就是結婚兩次(重婚),這是不正確的程序 : 謝謝大家!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8.140.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22669218.A.3D0.html ※ 編輯: cchris (158.140.1.28), 01/31/2015 09:55:53

02/02 22:07, , 1F
感謝詳細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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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p3MYFG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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