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先遞I-130 還是考公民再幫配偶辦綠卡?
背景
9年多前因樂透取得綠卡(近21歲)
最近要準備更新綠卡
但因為中間幾乎都沒來美國
真正到美國住是從2012年1月 (現在30歲 2012年再到美國時已超過26歲)
這幾年都住在美國
因此最快是2016年10月可以提出申請
2017年1月可以考
希望2017年4月前能拿到
今年11月中要結婚
本來是想早點結婚早點排F2A
但到真正能結婚已經又過了一年多
不然可能已經快排到了...
目前是希望能讓兩個人越早團聚越好
現在考慮幾個做法
(1)考到公民再申請
如果順利在2017年4月拿到公民
配偶在我確定考到的那一刻 就可以用ESTA過來美國
待兩個月 我也宣誓 拿到文件 再遞I-130 I-485境內轉換
優點:感覺這樣最快 順利的話 2017年5月就可以過來
缺點:1.不確定考公民是否順利
(萬一沒過/時間拖很久/而且當初18-26歲不知道要登記兵役 後來來已超過26歲)
2.海關不給入境
(這機率應該不大)
(2)結婚後先遞I-130
慢慢排F2A 目前要等一年半 之前有些許變快(1個月前進45天)但這次11月又只前進1個月
2015年12月開始排 大概2017年5月排到 2017年8月面試 預估2017年9月能拿到移民簽證
優點:不會受我考公民的情況影響
可能會變快一點點 提早3~6個月排到 也就是2017年3月到2017年6月能拿到移民簽證
(萬一萬一大躍進可能更快...純幻想)
缺點:可能變快也可能變慢
(3)綜合,結婚後先遞I-130觀察F2A排期,到時候還是儘快考公民
1.如果F2A排期變快很多 我可能就先不考公民
2.如果F2A排期進度緩慢,我到時候還是考公民
拿到公民證後向NVC遞upgrade在台灣面試
3.如果F2A排期進度緩慢,我到時候還是考公民
配偶再我考到後,宣誓前入境,拿到公民證後遞upgrade和I-485境內轉換
優點:感覺比較彈性
缺點:1.很少人這樣做?爬文比較少資料
板上大大們好像都推薦直接等考公民就好
難道這樣做會遇到我沒想到的問題?
2.Upgrade寄出去可能要等很久?不能馬上遞DS-260排AIT面試?
3.配偶再我考到後,宣誓前入境之後轉換身份會有移民意圖的問題?
想請問有經驗板友們
不知道我講的流程和預估的時間是否正確?
有沒有我沒想到的問題?
謝謝
綠卡的配偶真的是很難熬的等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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