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reentry permit可以丟完申請後離開嗎
想請問各位有沒有人有丟完I-131 reentry permit的申請後,離開美國,然後等按指紋通
知下來後,再回美國按指紋,這樣類似的經驗?
我目前狀況是3/28寄出申請,3/29對方收到
3/31 對方已提領fingerprint fee
4/7收到email通知receipt ID
由於我現在還在台灣就學,必須趕快回去完成學業,(當初寄申請有加註急件)我再不趕
快回去期中考就完蛋了QQ 很可能要休學。
昨天去辦事處想憑receipt ID 直接walk in 做fingerprint,但是對方很強硬,說一定要
憑指紋通知才能做。
有看到以前一些文章說是可以丟完申請後提前離開,等做指紋再回來,但是不確定現在是
不是也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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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7.184.1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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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talish (67.184.13.133), 04/14/2017 0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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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1:3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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