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果petitioner不符合domicile條件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葛蘭特希爾)時間7年前 (2018/03/11 00:45), 7年前編輯推噓0(0010)
留言10則, 2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想請問一下板友們, 若主要的petitioner(老婆)不符合domicile的條件, (因為小時候即跟著爸媽回來,無任何證明支持關於domicile方面的事項), 那 i864的 joint sponsor(親戚)若符合各項條件有解決此項問題嗎? 或者是應該怎麼解目前這個狀況呢? 因為petitioner一定要是sponsor,偏偏又不符合sponsor的資格, 有點卡關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70.2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20700328.A.C42.htm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20700328.A.C42.html

03/11 01:30, 7年前 , 1F
domicile可以用未來的狀況,讓面試官相信你有誠意要長住
03/11 01:30, 1F

03/11 01:31, 7年前 , 2F
domicile=residence+intention to maintain residence
03/11 01:31, 2F

03/11 01:31, 7年前 , 3F
反而和人在哪裡沒有直接關係;如果"家"在美國,人可以在台灣
03/11 01:31, 3F

03/11 01:32, 7年前 , 4F
既然"家"必須要在美國,你老婆當然要報稅,你最好去補報
03/11 01:32, 4F

03/11 01:32, 7年前 , 5F
沒SSN也不是問題,可以申請ITIN;全球收入一萬以上就要報稅
03/11 01:32, 5F

03/11 01:33, 7年前 , 6F
所以除非她的年薪在30萬台幣以內,否則她已經違規了
03/11 01:33, 6F

03/11 01:37, 7年前 , 7F
國外居民國外收入十萬左右可以排除,但要申報才有,不報沒有
03/11 01:37, 7F

03/11 01:40, 7年前 , 8F
總之,你的任務就是讓petitioner符合資格,安排好租屋/工作
03/11 01:40, 8F
感謝版大!再請問這樣看來是直接飛一趟美國親戚家,申請SSN、補報稅、甚至開銀行戶頭(使用親戚家地址)似乎是較好的做法嗎? ※ 編輯: GrantHill33 (150.117.70.218), 03/11/2018 08:53:59

03/11 08:57, 7年前 , 9F
對,發揮誠意,在美國建立一個家。不要省錢
03/11 08:57, 9F

03/11 11:59, 7年前 , 10F
謝謝板大的回答!
03/11 11:59, 10F
文章代碼(AID): #1Qf0ken2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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