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 F1 opt 婚姻綠卡,入境轉身份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townhow)時間6年前 (2019/07/29 19:40),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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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我現在持有的是F1 opt extension,明年六月過期,想趕在過期前拿到工卡,才可以繼續 合法工作,現在人在台灣休假,預計八月返美,九月跟現在女友(公民)結婚,然後遞交 綠卡申請。 但發現有一個入境轉身分30/60/90的規則,說入境後90天之內最好不要轉身分,也就是我 8月返美,要11,12月才能結婚和遞交申請,這樣不知道能不能趕上拿到EAD繼續工作。 但看大部分90天入境轉身分例子都是esta旅遊簽,不知道F1 opt是不是也是這樣。 這裡指的30/60/90規則,是每次入境就重新計算,還是指第一次使用F1入美開始計算呢? 然後是限制90天之後才能結婚,還是90天之後才能轉身分?不知道有沒有經驗的版友可以 分享一下,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100.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64400400.A.4C1.html

07/30 00:49, 6年前 , 1F
結婚沒限制
07/30 00:49, 1F

07/30 01:17, 6年前 , 2F
公民配偶不受此限。今年依然有數不清的成功案例是入境60幾
07/30 01:17, 2F

07/30 01:17, 6年前 , 3F
天遞件的
07/30 01:17, 3F
文章代碼(AID): #1TFjiGJ1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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