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結婚/綠卡申請順序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Forfun)時間6年前 (2020/01/05 05:45), 編輯推噓1(107)
留言8則, 4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情況: 先生:之前是美國博士生,現在拿H1B簽證工作,最近準備公司開始要辦綠卡, 但是連perm都還沒開始,有在考慮自己辦NIW一起跑 未婚妻:並未持有任何美國身分, 兩個人目前還沒有結婚(台美都沒有登記紀錄), 先生準備趁投票這一波返台一起登記, 想說登記之後回到美國可以一起開始跑綠卡文件 想請問兩件事情 1. 請問這樣的流程是正確的嗎? 1. 台灣登記(未婚妻需要在台灣登記才有辦法用婚假出國) 2. 美國登記(不確定必要與否) 3. 美國讓公司送綠卡申請(含配偶) 3.a 自己找律師跑NIW 2. 請問美國登記需要用台灣的相關文件嗎? 我看前面版友的分享都是用護照搭配各州分別不同,就可以直接處理了 3. 如果不在美國登記,有辦法讓公司夫妻一起申請嗎? 還是其實美國也登記比較方便 麻煩大家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241.156.233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78174316.A.266.html

01/05 06:54, 6年前 , 1F
美國是補登記,原PO應該是這個意思
01/05 06:54, 1F

01/05 09:38, 6年前 , 2F
對!! 美國是補登記 感謝樓上補充說明
01/05 09:38, 2F

01/05 10:04, 6年前 , 3F
美國不用補登記,台灣的結婚證書翻譯公證就可以。
01/05 10:04, 3F

01/05 13:30, 6年前 , 4F
你在台灣結婚之後,在美國不可以登記,這是違法的。美國沒
01/05 13:30, 4F

01/05 13:31, 6年前 , 5F
有戶籍制,所以不必也不能補登記。你在台灣的婚姻在美國
01/05 13:31, 5F

01/05 13:31, 6年前 , 6F
直接有效。進入有效,就不可以重複結婚
01/05 13:31, 6F

01/05 13:32, 6年前 , 7F
「既然」有效...
01/05 13:32, 7F

01/05 13:41, 6年前 , 8F
1不可以進行2 2不能做 3申請英文版結婚證書即可
01/05 13:41, 8F
文章代碼(AID): #1U4GTi9c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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