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N-400 報稅問題已刪文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時間3年前 (2020/11/24 03:02), 編輯推噓2(209)
留言11則, 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我想請問關於N-400申請的問題 我先生是美國公民 ,我在2016年3月底拿到婚姻綠卡 由於先生有自己的公司,過去幾年稅務複雜,可能還需要好一陣子才能處理好 我自己的部分是除了短暫打工,綠卡期間幾乎無收入 我想在今年12月公民考試改制前遞出N-400申請 目前在稅的問題上有以下方案在考慮 1. 以個人方式補報過去幾年稅,N-400附上稅單 2. 由於我個人收入未達需報稅門檻,直接免報,亦不需附稅單 3. 直接再等一個多月,即可以個人綠卡滿五年轉公民,不用依靠婚姻 我的問題是如果選擇夫妻分開報稅,在面試期間會不會被質疑?其他我們夫妻共同銀行帳 戶、信用卡,可證明婚姻屬實的資料都很齊全 再請各位給予建議,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157.222.195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06158169.A.6B4.html

11/24 04:29, 3年前 , 1F
沒有規定夫妻一定要MFJ,MFS的人也不少
11/24 04:29, 1F

11/24 04:30, 3年前 , 2F
你的方案1跟2都沒問題
11/24 04:30, 2F

11/24 06:17, 3年前 , 3F
2不太可行;MFS只要收入超過$5就要報稅,不是單身的$12200
11/24 06:17, 3F

11/24 06:18, 3年前 , 4F
勸你老實的把過去幾年全部MFS補報稅,一年也不能少
11/24 06:18, 4F

11/24 06:19, 3年前 , 5F
就算你選3,一樣要補報稅;這是義務(MFS超過$5就要報)
11/24 06:19, 5F

11/24 16:30, 3年前 , 6F
借問一下,若太太是美國及臺灣公民,先生只有美國公民。
11/24 16:30, 6F

11/24 16:31, 3年前 , 7F
太太沒有收入,只有先生有收入。都住臺灣。報美國所得稅
11/24 16:31, 7F

11/24 16:32, 3年前 , 8F
時,是否只要單純報太太的零收入?先生的完全不用報?
11/24 16:32, 8F

11/24 16:33, 3年前 , 9F
這樣小孩(美國公民)在美國唸大學時,不管先生賺多少,
11/24 16:33, 9F

11/24 16:34, 3年前 , 10F
小孩都符合低收入的獎助方案?
11/24 16:34, 10F

11/24 16:34, 3年前 , 11F
前面寫錯:先生只有臺灣公民。
11/24 16:34, 11F
文章代碼(AID): #1Vl0TPQq (Immigration)
文章代碼(AID): #1Vl0TPQq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