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台美雙重國籍投資股票等注意事項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一期一會)時間3年前 (2021/04/05 11: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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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本篇內容是敝人查詢網路資料後粗淺的了解,可能有不詳盡或錯誤的地方 若需正確資料仍建議向會計師或相關單位諮詢較為適宜 各位板友好 前些日子曾在此向各位請益關於雙重國籍投資須注意事宜 非常謝謝各位熱心分享 後來雖因時間問題暫未開始投資 但對於未來仍很有幫助 最近在查詢相關資料時 偶然發現一個PFIC (passive foreign investment company) 簡單來說 若你具台美雙重國籍 而在海外有投資則須注意此一項目 若該公司或投資項目被認為是以被動收入為主 (資料中說有兩項判定標準:公司收入和資產) 則須申報Form 8621 網路上這方面的資料頗為艱澀 我個人的認知是像台灣常見的「共同基金(mutual fund)、「ETF」都可能被認為是PFIC 而「個股」似乎則不算 這似乎是在FATCA, FBAR等以外額外的申報項目? 雖然我目前尚未開始投資股票 但仍打算向會計師詢問相關資訊 未來若有需要則一切按規定申報處理會更安心 特來請益各位板友對於這項資料的了解 謝謝大家 P.S.本文亦發布在其他相關板面討論,謝謝immigration板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63.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17594216.A.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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