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美國移民簽證~填寫居住地問題...已刪文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路人甲)時間1年前 (2023/06/08 09: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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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 我在三月中的時候已經網路提交I130,目前查看時間還剩五個月, 最近在搜尋下一步驟的時候, 發現大家有討論到只要在一個國家待滿六個月以上,就要申請該國的良民證嗎??@@ 我分別在2009 & 2010年的時候有去澳洲打工度假有超過六個月, 然後兩年前2021/06的時候來越南外派工作,但只有第一次剛到的時候有待超過六個月 (205天),後面都有在半年內返台。 現在有幾個疑問: 1. 澳洲打工度假已經是幾百年前的事,感覺已經不可考,而且完全沒申請過該國良民證 ,現在也不知道該去哪申請?有一定要申請嗎? 2. 當初填寫I130 & I130A的時候,我是填我在台灣分公司的地址,工作也在台灣,因為 都沒待超過半年,想說到時候說是出差越南就好,基地還是在台灣,但現在發現第一次來 的時候疫情,所以有待超過....這樣我是不是及早先去申請越南的良民證比較好? 但這樣我I130& I130A表格寫的目前工作跟居住地址都是在台灣,會不會有問題啊XD 再麻煩大家幫我解惑了~~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10.220.4 (越南)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86187505.A.D89.html
文章代碼(AID): #1aWItns9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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