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I-130 or N-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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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3→)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時間18年前 (2007/11/21 04: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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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非常複雜,當初用錯誤方法入境+逾期居留,會讓你吃到苦頭我的看法如下:. 1. N-600: 若你讀一下N-600的說明,你就會知道你犯了嚴重而可惜的錯誤. 你如果當初辦移民簽證IR-3入境美國的話,一入境就可申請N-600取得公民權. (要在16歲前) 這是最完美的做法. 2. I-130+
(還有197個字)

推噓0(0推 0噓 5→)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oewangiu (東幻北音)時間18年前 (2007/11/20 13: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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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關於美國加州的移民,. 有幾點事情想請教,以下是我的狀況:. 1. 已經被美國公民收養將近兩年,現在人在美國讀高中。. 2. 收養手續已經在十六歲前於台灣法院辦妥,. 用觀光簽證進入美國,逾期居留。. 請問這樣需要用 I-130 或者 N-600 來申請身分?. 又,如果用 I-130 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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