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I-130 or N-600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cruise specialist agent)時間18年前 (2007/11/21 04:43), 編輯推噓4(403)
留言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zoewangiu (東幻北音)》之銘言: : 各位好,關於美國加州的移民, : 有幾點事情想請教,以下是我的狀況: : 1. 已經被美國公民收養將近兩年,現在人在美國讀高中。 : 2. 收養手續已經在十六歲前於台灣法院辦妥, : 用觀光簽證進入美國,逾期居留。 你的問題非常複雜,當初用錯誤方法入境+逾期居留,會讓你吃到苦頭 : 請問這樣需要用 I-130 或者 N-600 來申請身分? 我的看法如下: 1. N-600: 若你讀一下N-600的說明,你就會知道你犯了嚴重而可惜的錯誤 你如果當初辦移民簽證IR-3入境美國的話,一入境就可申請N-600取得公民權 (要在16歲前) 這是最完美的做法 2. I-130+I-485: 若請你的養父母來申請,理論上可以申請21歲以下的子女為綠卡 但必須16歲前收養完成,而且有法定監護權及和你連續居住2年以上才行 若符合資格,理論上不必等排期,可以同時file I-485,轉換身份為綠卡 I-485有規定,必須合法身份才能申請,但公民的眷屬例外 (但可想見的,你會面臨有點嚴苛的移民局面談) : 又,如果用 I-130 申請,因為我人已在美國,需不需要申請 I-485? 沒錯 還有你在拿到綠卡前一離開美國就會被拒絕入境十年 在拿到綠卡前都要提防被移民警察抓到 若21歲還沒靠養父母辦成綠卡(相當有可能),你就失去機會;必須找美國公民結婚才有救 : 謝謝回答。:)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8.140.1.28

11/21 04:50, , 1F
詳細!!
11/21 04:50, 1F

11/21 07:49, , 2F
大人說當初不馬上辦N600是因為我媽還在,美國不會過收養
11/21 07:49, 2F

11/21 07:51, , 3F
(我是前幾天才知道有問題的 他們一直都沒有告知 囧)
11/21 07:51, 3F

11/21 07:52, , 4F
不過感謝你的回答,我再和養父母溝通看要怎麼辦,感謝!!
11/21 07:52, 4F

11/21 14:59, , 5F
那..請問用第二種方式的話要等到"滿兩年"才開始申請,
11/21 14:59, 5F

11/21 15:00, , 6F
還是估計處理時間可以先偷跑?
11/21 15:00, 6F

11/21 18:41, , 7F
有朋友領養外甥,也是觀光入境的,也沒問題拿到綠卡/公民.
11/21 18:41, 7F
文章代碼(AID): #17GqRnCK (Immigratio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文章代碼(AID): #17GqRnCK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