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簽證] 已經在台灣結婚 沒有在美國結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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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不一定,未必是欺騙. 你入境的時候,有可能只是打算短期造訪,沒有要長期居留. 但入境之後一段時間後,改變了主意,想要留下來移民,這都是法律沒禁止的首先就是不要靠太近,一般滿60天就不會被懷疑而且公民的配偶其實不受此限制,為了讓公民可以和家人團聚. 保守一點還是等60天為佳也有已婚案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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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 是入境滿60天後,才申請「境內轉換身份」. 和你說的風馬牛不相及有爬文就知道,你不需要也不該在美國再結一次婚。護照上也不會有單身/已婚註記你的婚姻在美國有效,不用做任何事情和結婚無關 (你就算十年前結婚也都一樣). 重點是,要觀光入境滿60天後轉換身份,才不會被視為欺騙入境官以假的意圖觀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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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文看到. 最好要結婚滿兩個月後 再發綠卡申請.... 請問一下兩個問題. 1. 已經在台灣結婚一年了..但是沒有在美國登記過..護照上兩個人也都還是單身. 台灣的戶口民簿上已經改了. 那請問一下 如果到美國辦好登記後 還是要結婚滿兩個月才可以發結婚綠卡申請嗎?. 2. 沒有公民的一方要入境美國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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