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簽證] 已經在台灣結婚 沒有在美國結婚的問題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11年前 (2014/05/14 03:03)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theos18 (admission^^)》之銘言:
: 爬文看到
: 最好要結婚滿兩個月後 再發綠卡申請...
不對
是入境滿60天後,才申請「境內轉換身份」
和你說的風馬牛不相及
: 請問一下兩個問題
: 1. 已經在台灣結婚一年了..但是沒有在美國登記過..護照上兩個人也都還是單身
: 台灣的戶口民簿上已經改了
有爬文就知道,你不需要也不該在美國再結一次婚。護照上也不會有單身/已婚註記
你的婚姻在美國有效,不用做任何事情
: 那請問一下 如果到美國辦好登記後 還是要結婚滿兩個月才可以發結婚綠卡申請嗎?
和結婚無關 (你就算十年前結婚也都一樣)
重點是,要觀光入境滿60天後轉換身份,才不會被視為欺騙入境官以假的意圖觀光入境
你也可以申請移民簽證,然後直接入境美國拿綠卡。只是現在移民簽證要一年多。
你如果去年在剛結婚後馬上申請,現在也差不多拿到了,就可以直接赴美取得綠卡
: 2. 沒有公民的一方要入境美國 之後才辦綠卡
: 那請問要用觀光簽證入境(有台灣正常工作)
: 還是可以用免簽入境(這個簡單很多)就好了?
都可以
最標準的做法當然是上述的申請移民簽證
若觀光入境再轉身份,法律沒說不行,只要不涉及欺騙入境官就行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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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5/14 11:1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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