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簽證] 已經在台灣結婚 沒有在美國結婚的問題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11年前 (2014/05/14 03:0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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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eos18 (admission^^)》之銘言: : 爬文看到 : 最好要結婚滿兩個月後 再發綠卡申請... 不對 是入境滿60天後,才申請「境內轉換身份」 和你說的風馬牛不相及 : 請問一下兩個問題 : 1. 已經在台灣結婚一年了..但是沒有在美國登記過..護照上兩個人也都還是單身 : 台灣的戶口民簿上已經改了 有爬文就知道,你不需要也不該在美國再結一次婚。護照上也不會有單身/已婚註記 你的婚姻在美國有效,不用做任何事情 : 那請問一下 如果到美國辦好登記後 還是要結婚滿兩個月才可以發結婚綠卡申請嗎? 和結婚無關 (你就算十年前結婚也都一樣) 重點是,要觀光入境滿60天後轉換身份,才不會被視為欺騙入境官以假的意圖觀光入境 你也可以申請移民簽證,然後直接入境美國拿綠卡。只是現在移民簽證要一年多。 你如果去年在剛結婚後馬上申請,現在也差不多拿到了,就可以直接赴美取得綠卡 : 2. 沒有公民的一方要入境美國 之後才辦綠卡 : 那請問要用觀光簽證入境(有台灣正常工作) : 還是可以用免簽入境(這個簡單很多)就好了? 都可以 最標準的做法當然是上述的申請移民簽證 若觀光入境再轉身份,法律沒說不行,只要不涉及欺騙入境官就行 : 謝謝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8.140.1.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00007837.A.8DF.html

05/14 11:12, , 1F
相當感激板大的說明 非常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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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ScoTZV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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