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網拍台版的日本cd到日本,是否違法?
關於盜版或是自己燒這一部份當屬違法,台灣也是這樣規定
87條第三款與第六款就有這樣規定,所以如果是這樣的行為就算在台灣寄發也屬違法
第 87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三、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或製版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或製版物者。
六、明知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之物而以移轉所有權或出租以外之方式散布者,
或明知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之物,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至於關於平行輸入品逆輸入回日本,也屬違法。
可以Wiki 音楽レコードの還流防止措置 就可以查到。
音楽レコードの還流防止措置(おんがくれこーどのかんりゅうぼうしそち)とは、
日本の著作権法に基づく権利者保護制度の一つであり、日本の著作権法の下での著
作権者または著作隣接権者が、日本国内外で同一の商業用レコードを発行している
場合において、日本国外で発行された商業用レコードを日本国内に頒布目的で輸入
する行為などを、一定の要件下で著作権または著作隣接権の侵害とみなし、禁止し
ようとする制度をいう。
所以基本上也是屬於違法,只要有證據仍能控告成功。
不過如果是在台灣架設網購平台,或是單筆單筆由台灣寄發回日本,
販售點究竟是台灣還是日本,我就沒辦法回答了。
所以感覺有點灰色地帶,但是其實只要確定是逆輸入,應該還是屬於違法。
其實灰色地帶有時也就是違法,有時只是無法執行或是成本過高而不執行吧?
※ 引述《nantonaku (nantonaku)》之銘言:
: 據一位日本友人說 他的一個朋友在台灣念書 為了生活 同時做著網拍
: 就是在網拍上賣台灣版的日本偶像cd到日本 那當然是比日盤便宜非常多了
: 據說生意非常之好 好到他還僱了一個在台灣念書的日本女生幫他打工 寫信封封面
: 他寄到日本的cd 信封封面都是由那個家裏做京都和服店的日本女生幫他手寫的
: 據說她因為家裏做這個生意 從小學書道這些 字寫得很好看
: 我覺得電腦打字不是方便又好建檔? 日本人就說,因為手寫比較有誠意…
: 也顯示他是很認真在做這個生意… 知道的日本人也紛紛表示,的確是有誠意的做法
: 似乎就忘了他有否違法的事了 (我的OS:可是又不是他本人寫…)
: 要是有人問起違法與法,他則說,他查過了,這是灰色地帶,所以不算真正違法
: 那麼 姑且不管手寫是否比較有誠意
: 我想也許金額不大,所以沒有人來告他吧
: 那這樣到底有沒違法呢?
: ※ 編輯: nantonaku 來自: 118.168.130.123 (05/30 19:33)
: ※ 編輯: nantonaku 來自: 118.168.130.123 (05/30 19:33)
: → Doco:是台灣的盜版 還是台灣代理的台版日本cd啊 05/30 19:37
: → nantonaku:據說是都有 他自己燒的也有 ←是說日本人不會自己燒嗎 05/30 19:39
: → defini:WTO之後跨國提告好像更容易了欸... 05/30 19:44
: 推 WonWonDog:如果是自己燒的當然犯法,至於平行輸入台壓版的CD可能 05/30 19:47
: → WonWonDog:就是他所聲稱的灰色地帶,台壓版的是有註明不得公開販售 05/30 19:49
: 推 WonWonDog:不過如果這種行為太氾濫的話有可能害了我們台灣XDD 05/30 19:52
: → WonWonDog:例如日本不再授權台壓,或提高售價,或延遲推出之類的 05/30 19:53
: → penguinei:啊郵局的寄送規定有寫不可以寄盜版物喔 寄送時也會問的 05/30 20:17
: → penguinei:等被抓到的時候她就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了吧 05/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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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33.13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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