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白金台駐日代表處侵犯個人隱私

看板Japan_Living (日本生活)作者 (籤)時間3小時前 (2024/10/08 20:46), 2小時前編輯推噓8(805)
留言13則, 10人參與, 2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1
最近在辦理歸化的流程,只能說板上心得文比較少,是因為真的每個人的狀況不同所以要 求的資料也不盡相同,如果有關於歸化疑問的可以私信給我,在我知道的範圍內我會儘量 回答,因為我是自己申辦沒有請行政書士,所以流程上還算清楚可以給一些意見。 以上為希望回饋版友的題外話。 正題上,我在七月時到駐日代表處去申請放棄國籍。申請放棄國籍其中一個條件是要沒有 欠稅,可以提供無欠稅證明(台灣國稅局開立約需7個工作天),或是請內政部代為查詢 。大部分的人都會請內政部代為查詢因為不想多花時間金錢寄文件到日本。 如果擔心自己有欠稅的人,可以請家人或是自己打電話到國稅局及地方稅局查詢是否有欠 稅,電話就可以詢問。當時我以防萬一也是有打電話到國稅局、地方稅局詢問,都說沒有 欠稅。 But 9/24我收到駐日代表處電話通知說我因為欠稅放棄國籍失敗叫我到現場進行退費。我在電 話中詢問能不能告知我是欠什麼稅,因為我家單程到代表處車程要兩個小時,如果我去退 費再去繳件,總共要跑兩趟,對方說因為隱私問題沒辦法電話中告知,只能請我去領公文 。 Ok,我也不為難對方。但我還是希望可以一次解決,所以我打電話請在台灣的家人幫我查 詢我欠了什麼稅? 然後一樣電話查詢是說沒有欠稅,我就請家人確定沒有欠稅的話能不能幫忙跑一趟地方稅 局開立無欠稅證明。結果到了現場,地方稅的人開不出無欠稅證明才發現,我在戶籍地沒 有欠稅,但是在彰化有一筆房屋稅。 原來,是我爸爸的爺爺就是我曾祖父三年前過世,自動繼承在彰化的房子,我們子子孫孫 總共22人分一棟彰化價值15萬台幣的房子,三年份,22人份的房屋稅總共欠稅2000台幣。 因為我爸爸跟我爺爺奶奶都在20年前過世加上我離台多年,根本沒收到這筆通知,房屋稅 也不會出現在每年報稅上,也加上我沒有辦理繼承所以不會持續通知... 這真的是個超大的陷阱題,連地方稅的人都沒有注意到,這邊也提醒大家,如果想申辦放 棄國籍記得地方稅要請對方查詢「全國」。 果真天上掉下來的只有鳥屎不會是大安區的房子。 事情遇到了也只能認命,我請家人代繳22人份的房屋稅後,隔日9/25至代表處進行退費, 然後當日再次申請。 申請當下代表處要求我出示繳稅證明。我身上根本沒有繳稅證明,我是請家人代繳的,然 後對方就要我出示照片也沒關係,我開始覺得對方在刁難我,懷疑我沒繳稅。因為繳稅證 明根本不是申請放棄國籍所需的必要文件,而且我在前一日也打電話到內政部詢問如果不 寄繳費證明來,請內政部單位代查可以嗎?內政部回覆我可以我才去繳件的。 因為我無法出示繳費證明,承辦人員要求我下次再來,我沒有辦法接受,我表示這並非必 要文件,還是我之後電郵補?然後旁邊一個中年台灣男主管開始對我怒目相視,辱罵 「別人都有繳稅,就你沒有」 「你這種問題件我們要求證明很正常」 我說,文件上寫得清清楚楚,可以請內政部代查,或是繳交文件。結果對方說 「也沒說一定不用繳啊」 幾歲的人了開始在硬凹,我實在說不下去我就禮貌詢問,還是我可以現在打電話給內政部 確認?對方說 「我為什麼要讓你打電話,要打你自己去後面打」 這是吃定我們這些在日本生活的台灣人不方便打國際電話嗎?但我根本沒差這些錢,我就 說,那如果詢問內政部說可以,可以讓我交件嗎? 對方又說 「不可以!我們又不歸內政部管!」 因為他講話越來越大聲,之後有一個女主管出來協調,然後問我為什麼不能給繳費證明, 我說我身上就沒有,是家人代繳的,然後對方就要求我聯繫家人,請她寄照片來也好。 當時日本時間下午兩點,我家人日夜輪班,我不確定今天她的班表,而且我覺得沒有必要 打擾她,所以我就再三拒絕。然後對方就表示請我的文件給他看一下,我不疑有他的交出 去後,他們就躲到後面的辦公室,放我一個人在櫃檯等了大約十分鐘後出來,女主管對我 說 「我們剛才聯繫上你媽媽了,他說他現在可以講電話,你要不要到後面打電話了解一下情 況?」 我真的傻眼,到底誰同意你可以看我的文件上的資料打電話給我媽媽的? 就因為你們懷疑我沒有繳稅嗎? 因為我最後還是堅持我今天要交件,對方還是收件了,但是收了我的規費7700日幣卻不願 意開收據給我,他們要求我要用電子郵件補上繳稅證明才願意開收據(而且不是馬上寄給 我是要等放棄國籍文件下來後一起寄),並且提供收據後才願意幫我送件到台灣。 我覺得,不收件的事情,可能行政上有什麼問題,內政部跟外交部的確是不同單位,做法 有差異我可以接受,但是,當下對我辱罵,甚至偷看文件擅自聯繫我的家人,這樣侵犯我 的隱私,駐日代表處都沒有問題嗎? 版上、google評論都對駐日代表處的評價非常低。 但是他們對旅日台灣人卻非常友好,幫助旅日台人就歌頌功德。我們這些在日台人反正也 申訴無門就可以這樣為所欲為嗎? 當天我申辦時加上我至少三位台灣人在跟承辦人員有爭執。應該不是就剛好那天特別熱鬧 吧? 但是承辦人員對日本人的對應態度就非常友好,實在差別非常明顯。 寫信給外交部民意信箱也是敷衍了事,我看沒有人能管得動駐日代表處了,這邊分享這件 事情,讓大家在前往辦事時心裡有個底,也讓大家注意一下遺產產生的相關稅務問題。 文長謝謝大家閱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10.75.27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apan_Living/M.1728391593.A.7D1.html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8/2024 20:49:42

10/08 20:55, 3小時前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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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8/2024 21:11:12

10/08 21:18, 3小時前 , 2F
侵犯隱私可以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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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1:30, 3小時前 , 3F
開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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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1:50, 2小時前 , 4F
支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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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1:55, 2小時前 , 5F
推,駐日代表處也太不尊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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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2:01, 2小時前 , 6F
除了打電話以外,說偷看也是你交給他看的,也看不出來辱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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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2:01, 2小時前 , 7F
在哪,倒是一開始就覺得人家在刁難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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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就貼我標籤說我不繳稅,有問題,這不算辱罵嗎?可能我個性敏感。要求文件上( 網頁上也沒有說明)不需要的額外資料不算刁難嗎?還是哪裡有明文規定曾經欠稅者必須 要交繳稅證明才能再次申請呢?我只是想照規定交件,不明白為什麼不可以。我前面有強 烈拒絕打電話給我家人,這樣還可以未經我同意根據文件上寫的在台聯絡人方式撥打電話 嗎?公權力範圍沒有這麼大吧。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8/2024 22:07:50

10/08 22:15, 2小時前 , 8F
欠稅補繳不代表沒欠稅,這有很難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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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2:17, 2小時前 , 9F
出現一堆平常不在日生版推文的帳號,這篇是要帶風向嗎
10/08 22:17, 9F
我同意欠稅補繳不代表沒欠稅,所以有沒有欠稅是內政部負責查詢審核,代表處幫忙轉交 文件,內政部都同意我交件,請問哪裡有問題? 另外,代表處也只有要求我繳交公文上寫的「彰化縣房屋稅」的一筆繳稅收據,而並非國 稅局開立的無欠稅證明。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8/2024 22:22:13

10/08 22:21, 2小時前 , 10F
推分享 樓上有事嗎..難得有人出來分享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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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2:26, 2小時前 , 11F
電話就是有問題要聯絡的 不然寫好玩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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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當下我還沒有正式交件,文件的所有權還是我的吧? 2. 我送件的單位是內政部,如果說駐日代表處也有權利聯繫,應該也是要等我正式交件 之後?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8/2024 22:30:06

10/08 22:30, 2小時前 , 12F
要打電話也該先知會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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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2:30, 2小時前 , 13F
之前去辦事遇到一個年輕女生人蠻好的 可能是我運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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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澄清一下,我覺得承辦人員的態度都還算很好,辱罵我的是主管,後來出來調解打電 話給我家人的也是後方主管,我當下也是對承辦人員表示我理解你們辛苦,也不想擋在這 邊妨礙後面的人辦事,可以的話請剛剛那位主管出來跟我討論。但主管之後居然在我跟我 媽通完電話就說去開會要我在現場等,等到後來讓我交件都沒有出現過,都是承辦人員轉 告。 ※ 編輯: sor022 (39.110.75.27 日本), 10/08/2024 22:37:06
文章代碼(AID): #1d1IcfVH (Japan_Li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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