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超不推薦高千穗的一家餐廳!!!
七月中到九州十五天
期間都很美好 只有兩件事情讓我一肚子大便
其一就是在高千穗遇到超爛的餐廳
高千穗峽當地也沒多少間餐廳
那家就在"千穗之家"隔壁(那邊只有兩家)
當天我們很不巧的沒把MILLY的九州旅遊書帶在身上
(milly就是推間"千穗之家"Q_Q)
所以在選擇店家的時候沒有比較好的依據
就選了人看起來比較多的店家
真的就是走錯路的開始!!!
近去我的朋友點了南蠻雞 我是牛肉蓋飯 另一個朋友點流水麵
我的雖然牛肉有點硬 但口味甜甜的我倒也覺得新鮮就算了
我朋友的南蠻雞真的是不好吃
因為皮和肉都很軟(照理來說炸過的皮要脆脆的)
我們就和老闆反映說不好吃
沒想到他和我們解說就算了
他還拿起筷子邊解說邊翻動我們的雞排
搞得皮和肉都分開 看起來根本沒辦法再吃
而且我們一直跟他說皮很軟
它卻一直跟我們指著肉說軟很正常
真得是雞同鴨講
重點是態度很差
後來又請廚師出來 但我們日文不是說很好
但我總覺得有把意思表達出來
但他卻感覺有聽沒有懂 (我甚至在想他是不是裝的)
後來我還想繼續說時
那個阿婆服務生(年紀大概五六十吧)
竟然直接跟我說
"好阿沒關係阿 不好吃不要付錢阿~~~(日翻中)"
我聽到差點沒吐血
當下就和朋友不吃直接離場
我總覺得東西不好吃就算了
態度也真的差到一個極致
而且邊跟我們解釋邊把別人的主菜弄爛
真的事沒想過日本會有這麼差的店家
虧他們店前面有很多和明星合照過的相片...
當天在高千穗峽看到的美麗風景整個變調...
喔對了
另一件事情就是
我再回國前被日本的貨車撞傷腿...骨折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27.81
→
09/22 23:56, , 1F
09/22 23:56, 1F
推
09/22 23:57, , 2F
09/22 23:57, 2F
→
09/22 23:59, , 3F
09/22 23:59, 3F
→
09/22 23:59, , 4F
09/22 23:59, 4F
→
09/23 00:03, , 5F
09/23 00:03, 5F
推
09/23 00:04, , 6F
09/23 00:04, 6F
真的嗎...?
連皮也是軟的?
因為我們一開始態度很好 問他們怎麼皮軟軟的
是那位阿婆服務生
一來就一副臉很臭的樣子
解說還用筷子直接把我們要吃的雞排改翻來翻去
你能想像皮和肉全都分離的雞排嗎= =?
他還不是只翻一塊 而是把全部都變成那樣了...
最後還直接跟我們說
"不好吃那就不要付錢阿!"
我才會覺得很不爽
但如果南蠻雞真的本來就軟的話 那我們可能就是誤會了...
腿的話...雖然很衰
但到日本的醫院絕的日本護士都好可愛> <
他們也以為我不會說日文 一堆人圍過來討論我的腳
原本我想解釋到後來就想說算了...XD
還有回國的時候空姐幫我升商務艙 也算是一種SERVICE了
但回國包了一個約月的石膏Q_Q
推
09/23 00:08, , 7F
09/23 00:08, 7F
推
09/23 02:57, , 8F
09/23 02:57, 8F
因為在三月多腿已經有受過傷 還有開刀
這次又傷到 所以護士可能把新傷和舊傷搞混了:P
推
09/23 08:22, , 9F
09/23 08:22, 9F
→
09/23 08:23, , 10F
09/23 08:23, 10F
→
09/23 08:55, , 11F
09/23 08:55, 11F
→
09/23 08:57, , 12F
09/23 08:57, 12F
其實我的日文能力差不多2級程度 雖然是這樣但聽力還是有很多不足的地方
但我是覺得我有把意思都表達出來啦
因為我指著皮一直說"這太軟了 請問怎麼會這樣?"
但服務生卻把我們的雞排弄亂 並且一直跟我們講解肉的問題
因為東西真的不好吃 而且態度又差(服務生就愛理不理= =)
所以我們才很不高興
推
09/23 10:52, , 13F
09/23 10:52, 13F
→
09/23 11:19, , 14F
09/23 11:19, 14F
→
09/23 11:20, , 15F
09/23 11:20, 15F
推
09/23 11:31, , 16F
09/23 11:31, 16F
→
09/23 11:32, , 17F
09/23 11:32, 17F
推
09/23 11:34, , 18F
09/23 11:34, 18F
推
09/23 13:18, , 19F
09/23 13:18, 19F
→
09/23 13:21, , 20F
09/23 13:21, 20F
嗯 他幫我出了當天的醫藥費
日本看病真的恐怖...六張X光片和包個可拆卸的石膏
就要日幣四萬多...(嚇死人)
因為隔天就要回台灣 也沒向他要更多醫療補償
但有記得拿醫生診斷 收據等保險需要的證明 就還OK
警察原本說如果我需要正式證明文件 就代表他撞人的罪名成立
也就是要開罰他
但因為他是我們的鄰居(我在九州寄住朋友親戚家)
好像又是那邊地主的好朋友 所以我們也就算了
畢竟以和為貴:) 所以就只拿了張簡易的證明書而已~
※ 編輯: dtc0210 來自: 118.167.19.235 (09/23 14:32)
→
09/23 22:00, , 21F
09/23 22:00, 21F
→
09/23 22:00, , 22F
09/23 22:00, 22F
推
09/24 16:29, , 23F
09/24 16:29, 23F
→
09/24 16:31, , 24F
09/24 16:31, 24F
Japan_Travel 近期熱門文章
PTT美食旅遊區 即時熱門文章
16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