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全面修訂民法 成年人年齡將下調一歲

看板Korea (韓國)作者 (pf775)時間17年前 (2008/10/08 21: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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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g5.yonhapnews.co.kr:83/gate/big5/chinese.yonhapnews.co.kr/national/200 8/10/07/8100000000ACK20081007003200881.HTML 2008/10/07 16:11 KST 政府擬全面修訂民法 成年人年齡將下調一歲 韓聯社首爾10月7日電 政府將推進下調民法上的成年人年齡標準,從20周歲下調至19周歲 。 法務部7日表示,計劃對1958年修訂後期間只進行過一次部分修訂的民法,進行全面修訂 。首先決定將成年人年齡從現行的20周歲,下調至19周歲。 按照選舉法的規定,成年人年齡已降至19周歲。若按照青少年保護法,青少年年齡界限也 是19周歲。民法修訂據此實際情況做出了上述決定。 有人認為德國、法國、美國等許多國家將成年人年齡規定在18周歲,韓國也應做出同樣的 規定。但政府認為,此舉可能會導致高中三年級的學生混有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因此認為 定在19周歲比較合理。 目前多達140多個法律條款援引了民法,因此如果民法上的成年人年齡發生改變,預計其 波及效果將非常廣泛。 法務部介紹說,下調成年人年齡是世界趨勢,如今也應該在韓國民法中體現青少年早熟現 象。 政府計劃在2009年至2012年,分年度和階段逐步推進民法修訂。(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21.246
文章代碼(AID): #18xA_jhC (Ko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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