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在台工作

看板MACAU (澳門)作者 (terry)時間18年前 (2007/05/09 01:30),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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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確定公司會幫你申請工作証 (一個月的工作天) 有了工作証才可以申請工作居留 到了明天的四月公司會發一張你去年在公司所領到錢的証明 (包括薪水 獎金 股票等) 再到五月時去你居留戶籍的國稅局申辦報稅 先搞定你的工作証跟居留証吧 報稅明年再報就ok了 ※ 引述《ricenoodles (米粉)》之銘言: : 我想問如果我在台灣找到一份兩萬多塊的工作 : 之後要辦居留要報稅要怎樣弄呢? : 我應該要去那裡問? : 或是有人知道呢? 謝謝 -- 歡迎光臨薯餅雜貨店 http://tw.user.bid.yahoo.com/tw/show/auctions?userID=terry_choi11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82.133

05/09 03:10, , 1F
不是要四萬以上!?
05/09 03:10, 1F

05/09 19:51, , 2F
工作証有什麼樣的限制嗎@@? 有人說要四萬有人說不用@@
05/09 19:51, 2F

05/10 09:23, , 3F
要四萬,竹科好像可以不用,可以打電話去查查
05/10 09:23, 3F

05/15 01:29, , 4F
不用真的四萬,只是在合約中註明即可(交到經濟部的)
05/15 01:29,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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