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馬國高庭允許天主教徒使用阿拉 穆斯林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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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8 新聞速報 【中央社】
「阿拉」又現爭端!馬來西亞的國家伊斯蘭教堂在今天午間祈禱後,抗議高庭
允許天主教徒使用「阿拉」稱頌上帝。
參與示威集會的,還有兩間位於吉隆坡附近的伊斯蘭教堂,三場集會的出席人數
並沒有超過500 人,並且都在30分鐘內結束。
不過,馬國從昨天早上到今天早上,卻有3間位於首都吉隆坡的教堂疑遭人拋擲
汽油彈縱火,其中一所三層樓高的教堂行政中心、會議室、兒童教室等遭焚毀,
估計損失馬幣150萬至200萬元(約新台幣1400萬至1900萬元),所幸無人傷亡;
其他教堂則未著火,僅牆上出現類似火燒的痕跡。
事件起因於馬國高庭於去年12月31日宣判,馬國天主教吉隆坡總教區出版的馬來文版
「先鋒報」(TheHerald),可使用「阿拉」稱頌上帝,主要原因是先鋒報有
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使用「阿拉」。
先鋒報是因國安部於2007年12月31日起,禁止其以「阿拉」稱頌上帝,因此告上法院。
高庭宣判後不久,就有網友在臉書(facebook)架起「反對非穆斯林使用
『阿拉』名號」的團體,成員包括大專院校教授、學生、宗教師、執政黨基層領袖等,
截至目前,已有近15萬名網友加入這個團體。與此同時,全馬各地多個非政府組織
也針對「阿拉」事件向馬國警方報案。
由於群眾反應激烈,內政部以國家利益為由,要求高庭暫緩執行「先鋒報」使用
「阿拉」稱頌上帝,直到此案在上訴庭宣判最終結果為止,馬國高庭已於6日
批准內政部的要求。
馬國近70%的人口為穆斯林,部份激進人士認為,「阿拉」一詞僅適用於稱頌
伊斯蘭教的真主。
事實上,「阿拉」原為阿拉伯語言,並沒有特別限定於使用任何宗教的神祇。
天主教在15世紀傳入麻六甲後,就以「阿拉」稱頌上帝。數個世紀來,
以馬來文為母語的天主教徒,特別是位於東馬來西亞的沙巴州(Sabah)
和沙撈越州(Sarawak)的土著,稱頌上帝時皆以「阿拉」稱之。9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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