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誰可喊阿拉 大馬最高院將裁定

看板Malaysia (馬來西亞)作者 (西土西)時間12年前 (2014/03/06 00:17),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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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5pRmye ] 作者: sawkuanwoo (大家快來darkchess下暗棋)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誰可喊阿拉 大馬最高院將裁定 時間: Wed Mar 5 22:38:26 2014 1.媒體來源: 法新社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誰可喊阿拉 大馬最高院將裁定 (法新社馬來西亞布特拉加亞5日電) 馬來西亞高等法院先前裁定,只有穆斯林可以用「 阿拉」一詞稱呼伊斯蘭教中的上帝,天主教徒今天上最高法院挑戰這項判決,數百名穆斯 林赴法院外示威。 這個案件已挑動多族群國家馬來西亞的敏感神經。 馬來西亞有一半以上人口是穆斯林,高等法院去年10月的裁定支持馬來西亞政府的主張, 禁止穆斯林以外的其他宗教信徒用「阿拉」稱呼上帝。「阿拉」原是阿拉伯語,之後馬來 文也使用這個詞。 馬來西亞最高法院7位法官今天將裁定,是否同意審理本案,或維持高等法院原判。 最高法院開審時,約500名穆斯林齊聚位在行政中心布特拉加亞的法院外,高喊「真主至 大」,並高舉寫著「想用『阿拉』就信仰伊斯蘭教。不要無禮」。(譯者:中央社張詠晴 ) 3.新聞連結: http://ppt.cc/e1dM 4.備註: 馬來西亞穆斯林是最傲慢最沒用的一群人 自以為自己最大,其他族群都要委屈聽從他們 自己不吃豬肉不能喝酒,就命令自己住的州屬定下法令禁止售賣 國家的稅幾乎都是靠華人在繳,自己不繳稅,還要白領白吃國家的錢 馬來西亞遲早會被這群人搞垮,搞到被緬甸越南超越 -- 如何嘴砲 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 ψQSWEET 駁斥────── 用引言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優質論文) 在嘴砲王 相反的觀點──◢████◣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事實當證據( 辯論社) 應該出現 矛盾────◢██████◣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 論壇) 的元素 攻擊態度◢████████◣質疑對方的態度和口氣 ( 匿名版) 人身攻擊偏見▄▄▄▄▄▄▄▄▄▄▄攻擊身份和能耐X你娘(小朋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4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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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拉 打開推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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あらあ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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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馬來人過太爽~~很多華人繳了稅養馬來人~所以常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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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調電錶偷電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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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常自清自己很nice 但總有人背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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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基督徒也想「阿拉」一詞作為耶和華的馬來文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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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花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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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馬來文中似乎沒有其他適合的詞作為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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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僑生說他們在馬來西亞都被馬來人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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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能逃出國就出國 好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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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太信華人的話、只會出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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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真主 我讚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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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2C (113.210.5.137), 時間: 03/06/2014 0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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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旅遊時遇問題馬來婦女都很願意幫忙~但華人就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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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人平民好,官員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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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華人做生意不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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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旅遊/投資前. 建議先找去過的朋友問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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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5quIf8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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